台湾地区幼儿园课程中的语言领域内容分析
2017-06-28费广洪刘友棚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7年5期
费广洪++刘友棚


【摘要】臺湾地区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暂行大纲》”将幼儿园课程内容分为六大领域,即身体动作与健康、认知、语言、社会、情绪、美感。本研究对其中语言领域的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原则及课程评价等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为幼教工作者提供相关借鉴。
【关键词】“《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暂行大纲》”;幼儿园课程;语言领域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7)05-0015-05
2012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幼儿园与家庭实施保育和教育提供了科学依据。《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制定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建议。其中,语言作为五大领域之一,其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凸显了自身的特殊性与重要性。语言是学前儿童认知、情感发展及整个儿童生活的综合折射,与其他领域的发展相辅相成、相互映射(郑荔,2014)。幼儿园的语言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他四大领域的教学质量。
2012年9月,台湾地区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出台了“《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暂行大纲》”(以下简称《课程大纲》),响应并服务于之前出台的“《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中“托幼整合”的目标,以期为“托幼整合”之后的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提供指导。《课程大纲》包括七大部分,即总纲和六大领域教学要求。其中,总纲作为《课程大纲》的理论指导部分,主要阐述了幼儿园教保服务的宗旨、幼儿园教保服务的意义和范围、幼儿园教保服务的总目标、幼儿园课程基本理念、幼儿园课程大纲架构以及幼儿园课程实施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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