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闲置宅基地调查与分析
2017-06-21张容军段建南
湖南农业科学 2017年5期
张容军,段建南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湖南农村闲置宅基地调查与分析
张容军,段建南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调查了湖南省4个地区的闲置宅基地面积超标、旧宅闲置、宅基地利用情况及住房建筑选址因素等,探讨了湖南农村闲置宅基地产生原因,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处理的对策和建议:完善宅基地流转退出模式,加强农村异地扶贫政策工作,健全宅基地流转入市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发展农村产业,利用网路平台出租闲置宅基地。
闲置宅基地;利用;流转
农村宅基地是指已建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1]。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农民纷纷进入城市异地居住,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逐渐突出。如何科学管理和利用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已经成为现今农村发展关注的热点。探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处置和利用,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缓解我国土地需求的压力,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闲置宅基地定义为:无论地上有无建筑物或构建物,无论是自然因素还是人为因素,没有发挥其有效使用的农村宅基地[2-5]。闲置宅基地是闲置土地的一种情况,包括旧房未利用、拆后未利用、长时间批而未建(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未建设)的宅基地。废弃宅基地是指地上无建筑物而丧失居住价值的宅基地。空置宅基地是指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一般指农民外面打工形成的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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