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室内乐课程“4+2”创新实验教学模式的构建
2017-06-21解骏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解骏
民族室内乐课程“4+2”创新实验教学模式的构建
解骏
武汉音乐学院在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过程中,将民族室内乐课程根据实验课程要求,对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革新,通过四个层面和两个模块的教学模式构建,经过近十年的教学实验,民族室内乐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实验教学;民族室内乐;课程改革
一
我国高等教育在“十五”期间快速发展,实现了“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保持精英教育功能”转型的历史性跨越。目前,全国的音乐表演类专业院校在这历史性的转型过程中,纷纷探讨如何在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上,探索既立足于高等教育普遍规律,又充分尊重音乐艺术教育特殊规律的特色化课程体系、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上世纪80年代初武汉音乐学院民乐系已开设民族室内乐课程。课程开设之初,民乐系设二胡、扬琴、古筝、琵琶、竹笛、笙、唢呐等7个专业方向,在学院“精英教育”办学模式与思维的指导下,民乐系的招生人数少,平均每年入校学生在8人左右,基本上每个年级每个专业方向仅招收1名学生;当时民族室内乐课程开课目的是为专业主科课程提供有力支撑,培养学生重奏能力,拓宽艺术视野,学习和体验不同风格的室内乐作品。开设对象为普通本科民乐系三年级学生,每周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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