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如何警惕媒体审判
2017-06-08陈晓诺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7年22期
陈晓诺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的发展,媒体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学者称为“第四种权力”,但伴随着权力的增长,媒介干预司法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因而引起了学者们对媒体审判的广泛探讨。本文将以2017年备受网络舆论关注的“山东辱母杀人案”为例,分三个部分探讨在司法案例中司法工作者和新闻报道者分别如何做到中立客观,警惕媒体审判干扰司法公正。
【关键词】辱母杀人案 媒体审判 舆论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2-0295-02
一、辱母杀人案与舆论浪潮综述
山东辱母杀人案(又称4·14聊城于欢案、辱母杀人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初的一场热点舆论案件。该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晚10点,案发地点在山东省聊城冠县。2016年11月21日,检察院对于欢提起公诉,之后于2017年2月17日一审宣判于欢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2017年3月,该案件首先由南方周末报道,随后多家媒体进行评论,转载并且引发了网民的密切关注,创造了中文使用地区拥有互联网以来的参与纪录。
(一)通过观察网络舆论的主要导向,我们可以发现舆论倾向于支持或者同情本案涉案人于欢,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南方周末》报道了以下情节:
1.杜志浩用自己的生殖器在于欢母亲苏银霞脸上蹭。
2.警察到现场后,只说了“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二)然而最终的判决书第22页认定的相关事实是:
1.马金栋等人劝阻了杜志浩对于欢母亲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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