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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类词划界标准新探

2017-06-08刘燕

现代语文 2017年4期

刘燕

摘 要:兼类词的判断标准可以分为“单类”“倾向兼类”“兼类”三个阶段,“倾向兼类”是从临时活用的动态状态向具有新意义且独立使用的静态状态过渡的阶段。在确定是否兼类的问题上,应适当使用溯源法,即语义探源,因为不考察词的最初词性,就无法确定是否转类、兼类。而判断是否兼类主要是依靠频率统计法,当两种词性的分布比例在频率统计的边缘时,可以考虑意义是否发生变化,如意义已经分化,则为兼类。根据以上原则可分析,“腐败”是名、动、形兼类,并且趋向转类;“衰败”是形容词倾向兼名词类。

关键词:兼类 倾向兼类 腐败 衰败

一、引言

活用和兼类是在汉语词类中经常遇到的现象,关于兼类问题的研究有很多,但都没有对兼类与非兼类的划界标准,特别是对临界点具体数值的处理作出详细的解释。

我們根据马彪、邹韶华(2002)提出的“取值法”来判定兼类的划界标准。即“当一个词的新用法已达到(或超过)原用法的50%或与原用法比率相等(或超出原用法)时则为兼类”。有些词经过考察后虽然没有达到兼类的这个标准,但和这个标准数值很接近,这时就要考虑该词的意义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果意义发生了明显变化(已经产生另一个词类的意义),那么也判定该词为兼类词,这样的情况在考察中非常少见。标注结果为单类的词中,如果在动词或形容词中某一个词性的比率占绝对优势,而另一类词性的出现率很小,那么只能视作活用,不能看作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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