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不远道①
——对媚俗的传媒娱乐化的反思
2017-06-08郑根成
浙江伦理学论坛 2017年0期
郑根成
一、低俗传媒娱乐化的实质是媚俗
娱乐功能是大众传媒的主要功能之一,然而,30余年来,我国的传媒娱乐化浪潮却日渐走向了低俗化、琐屑化、庸俗化甚至粗俗化的歧途。有研究者认为,当前我国传媒娱乐化的偏失根源在于传媒市场化改革的缺失。有研究者甚至认为,低俗化、粗俗化的传媒娱乐化导引了低俗化的社会风气与品格,治理当下社会文化的粗鄙之弊应当从治理传媒娱乐化入手。这两种观点都道出了当前我国传媒娱乐化弊病的某些方面,但都没有真正揭示出当下传媒娱乐化的文化实质。
确实,从传媒娱乐化的进程看,传媒娱乐化与传媒市场化有着密切的关联:我国传媒市场化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其标志性事件是1978年财政部批准的《人民日报》等八家报社实施企业化管理的报告。自此,我国传媒行业就开始了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轨制转变,即在不改变传媒国有制的前提下,国家财政逐步减少经费投入,此后更是推出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财政不给补贴”政策。在后来的研究中,许多学者都把这种双轨制的改革解读为传媒乱象,包括传媒娱乐化的原罪之源。因为,在这些人看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轨制赋予传媒以双重身份或属性:一方面,“事业单位”彰显的是媒体在体制中的“国有性质”,是为公共服务的社会舆论机构。其定位是在政治方针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舆论引导者以及主流价值的道德教化者;另一方面,“企业化管理”强调的则是媒体的产业属性,即其作为自主经济主体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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