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梳理与展望
——以湖南省的实践为例
2017-06-05杨叶红
湖湘论坛 2017年3期
杨叶红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0)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梳理与展望
——以湖南省的实践为例
杨叶红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0)
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是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进行的第一要件。目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存在着制度位阶低,欠缺民主性和统一性;制度内容简单粗疏,欠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刚性弱,欠缺权威性和约束力等缺陷。这些制度缺陷严重影响了合法性审查的实际效果,需要通过提升立法位阶、细化制度内容、强化制度刚性等途径来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缺失;发展方向
依法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起点,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国务院从 1999年以来出台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都强调依法决策,明确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且将合法性审查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审议等一起规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14 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度强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分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 年》强调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成为研究的热点话题,相关制度也从无到有快速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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