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研究与反思
2017-05-20李涵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5期
摘 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自1980年建立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模式、课税标准、税率、免征额方面日益暴露出其存在的问题。本文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不足并分析其原因,借鉴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设经验和成果,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寻找出路。
关键词: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家庭所得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则和特点
在国际上,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则是实行分类或分项课征模式,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是2011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并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至今。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实行分类征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个不同种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二是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即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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