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问责思想及当代启示
2017-05-20彭冰
山东青年 2017年2期
彭冰
摘要:
清正廉洁,勤恳为民是千百年来治国者之根本,现今“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我们更应当大力推崇和发扬光大的包拯的为官精神,守住清泉。本文主要通过包拯的为官必为民的思想,让他的问责思想能够深入人心,做到真正同勤政廉政握手。
关键词:勤政廉政;以民为本;问责制度
“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
——吴奎《包公墓志铭》
包拯的事迹已經名流千古,为后人广为传颂,铁面无私是他的代名词,他的为官之道也深深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历史上,包拯首次响亮地喊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八个大字,流传至今。党的建设经验表明,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问责制度》的颁布直接剑指违法违纪,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享有“包青天”美誉的北宋名臣包拯自1037年知天长县时从政,知端州时成名,官至三司使、枢密副使,卒后宋仁宗赠礼部尚书。其从政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25年左右,但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或故事。战斗在反腐倡廉工作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学习包拯的民本主义、廉洁自律、执法如山等廉政思想,不断养成“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不断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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