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应对建议*
2017-05-19贵州地税法律法规骨干人才班第一调研组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2期
□ 贵州地税法律法规骨干人才班第一调研组
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应对建议*
□ 贵州地税法律法规骨干人才班第一调研组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税收收入面临新变化,税收征管手段面临新挑战,地税部门税务干部工作思路面临新转变。为及时了解全省地税系统应对新情况的现状,并致力于探索构建地税工作抓手,地税系统已经涌现出一些新的想法和做法,但均处于试点阶段,尚无成熟的方法和经验进行推广。立足贵州地税实际,着眼于探索税收工作的新思路。
营改增;地方税收;贵州地税
一、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现状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迈出了营改增试点的步伐。2016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此,实现了增值税全面覆盖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各行业税负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有利于全面推动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有利于我国财税体制与国际接轨。而营改增后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是目前地税部门的首要任务。
(一)地税收入发生新变化
营改增总体上减轻了企业负担,形成了生产制造等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现象,促进了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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