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选任中的“正途”与“异途”
2017-05-05杨阳
人民论坛 2017年11期
【摘要】中国古代官员选任,有正途与异途之分,正途最初多倚重乡里舆论和家世血统。科举制兴起后,标准趋向客观化,由考试获取任官资格,出身影响仕途发展,但流转升迁,仍以政绩为主要依据。
【关键词】察举制 科举制 恩荫 考课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夏商周时,实行封建采邑制,与之对应是“世卿世禄”制,王室和诸侯国主事职官,由其下属封君贵族担任,多数官职在特定家族内部世袭。春秋战国之际,封建采邑制瓦解,“世卿世禄”制逐渐解体,至秦汉,遂为新的官员选任制度所替代。
从推举到科举:官员录用渠道中的“正途”
战国时,秦实行“耕战”政策,官员选拨专任军功,统一之后,则开始“推择为吏”、“考试取吏”、“通法入仕”,但尚未形成系统的职官选任制度。到了西汉时期,逐渐形成了征辟和察举两种职官选任办法。
征辟又称“辟除”、“辟举”等,是各级官府任用属员的制度,由各官署和地方政府自行组织完成,聘任对象为椽史以下的低级官吏。察举由中央政府主持进行。公元前165年,汉文帝下诏,要求各郡国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者”,并亲自主持了对推荐人选的测试。汉武帝以后,察举成为定制。除“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外,还有孝廉、秀才、文学高第等十多种名目,大体是平均20万人口推荐1人。由各郡国负责遴选,送到京城,再由皇帝主持测试。对诸生考其章句,合格者按其成绩委以文职,对吏员则测试简奏,合格者委派到各官署充任中下级官员。
曹魏时,征辟和察举演变为九品中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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