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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化语境下如何加强对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

2017-05-04郭娟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1期
关键词:法律保护网络新闻舆论监督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已逐渐进入到互联网时代,网络也已经在现代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所普及,大量的网络新闻遍布在人们周围,网络化语境就在此背景下悠然而生,并且也产生了与网络新闻相关的舆论监督。网络新闻舆论监督具有一定的优点,但是由于是全新的产物,所以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以此导致网络新闻舆论监督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以此,就要重视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立法及保护。基于此,本文就对网络化语境下如何加强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 网络化 语境 网络新闻 舆论监督 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郭娟,商丘工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232

一、网络舆论监督及新闻舆论监督

(一)网络舆论监督

目前,我们正处于互联网技术背景下,在此背景下就产生了网络舆论监督,其也是信息化社会的产物。网络舆论监督的平台基础就是互联网,其为社会中的全体成员提供了关注新闻事件及研究新闻事件的机会。网络舆论监督还为社会人们提供信息、介入调查提供了渠道,使社会中发生的新闻事件的解决方式更加透明化及公开性,并且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新闻事件的调查进行监督。

(二)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就是新闻媒介传播的新闻引起的社会及网络舆论,通过舆论对舆论对象形成的监督。所谓社会舆论,指的就是社会公众对现实社会及社会中的现象表述问题信息、意见、态度的总和,社会舆论具有一致性和持续性,对现社会及新闻事件的发展进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包括理智性内容及不理智性内容。社会舆论大部分都是新闻传播导致的,新闻媒介所报道的新聞事件、评论引发了社会人们的思考,人们对报道具有一定的看法及自身的态度及意见,以此就形成了社会舆论。部分公众的看法、态度通过新闻媒介、网络等方式进行传播,影响并且说服了更多的人同意此种看法及态度,以此提高了社会舆论。社会舆论也可以代表社会中部分公众的看法和态度,所有公众的舆论压力对社会掌权者及成员具有监督的作用。所以,现代社会对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尤为重视,并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新闻舆论监督的刑法规定

新闻舆论监督的刑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其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如果在网络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煽动国家分裂,从而使国家统一遭到破坏的新闻媒体,就可以认定其为分裂国家及煽动国家分裂罪,对于案件中的主要分子及相关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

其二,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三条,如果出现伪造或者捏造他人的犯罪事件向相关部门进行告发,导致此人受到刑事责任,那么就认定其为诬告陷害罪。此罪名的创建要求公众在舆论监督过程中能够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其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侮辱罪。公民在行使网络新闻舆论权利的时候,不能够通过网络新闻媒介等一系列的手段诽谤他人及侮辱他人。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民法规定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内容主要在第五章和第六章,包括支持产权、著作权、人身权等。我国民法对名誉纠纷案件也进行了解答,包括如果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出现名誉纠纷的时候对其的解答,要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的资格。如果只是对作者或者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起诉的话,那么作者或者新闻出版单位就是被告。如果因为网络新闻媒介的转载作品、提供的新闻资料、产品的质量而引起的名誉纠纷,《解释》第六条就有相关规定,新闻单位所报道事件的客观性不足以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但是如果新闻报道事件不真实,导致他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那么就是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三、网络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一)知情权和隐私权具有冲突

在法律方面,隐私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隐私权是由美国法学学者在19世纪下半叶首次提出的,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隐私权也逐渐融入到美国法律中,有效对抗了传媒活动言论自由对个人隐私的冲击。知情权还可以称为知晓权,此概念为大众传媒人员提出。对于公民来说,要根据法律享有自身知情的权利。对于国家来说,也要尽可能的保护并且维护公民知晓事件的权利。知情权有效保证了受众群体了解信息的权利,维护了传媒活动的言语自由。

我国在知情权及隐私权方面并没有权威且直观的解释和规定,所以从法律角度分析隐私权及知情权的立法方面是空白状态。在网络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知情权与隐私权存在冲突现象。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两者没有科学的处理方案,以此出现了各种问题。所以两者的协调及权衡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法律负环境

目前的网络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护存在严重的法律负环境,一般公众具有言论自由、知情及批评监督的权利。然而在实际的网络新闻舆论中,这种权利被无限的扩大。部分人们以道德审判的名义,在网络中大肆发表一些意见和言论,甚至是传播歪论,严重损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与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初衷有所背离,并且使正常网络舆论监督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网络新闻监督法律法规方面具有一些问题,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但是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并不高,并且立法的规格较低,导致其不能够发挥出自身的作用。

四、加强网络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护的对策

(一)重视网络侵权的立法

网络侵权具有成本低的特点,网络维权具有成本高的特点,这两个特点使网络侵权事件的发生数量不断增加,这个问题也是网络法治化最难解决的。要想从根本解决网络侵权的问题,就要使法律重视网络新闻舆论的监督,从而提高相关方面的立法效率。就目前形式来分析,关于网络新闻舆论监督并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尤其在民事方面。网络舆论会牵扯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并且还会影响主体正常的生活及工作。所以,就要对其进行专门的立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规定。比如,对于网络舆论侵权方面的问题,要根据承担的形式或者民事行为确定。那么立法部门要详细说明构成网络舆论侵权的形式和情节,以此能够对相关的约束条件进行明确。

(二)重视新闻媒体的立法

要想能够有效提高新闻媒体立法的重视程度,就要对相应的新闻媒体进行立法。虽然我国对网络舆论中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网络和网络舆论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对相关法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传统法律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所以就要完善新闻媒体法律体系,从而能够使网络媒体健康的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合理的使用先进的调控手段,比如计算机监控技术,以此全面了解网络环境及舆论动态的变化,从而及时的发现问题,防止出现不良现象。

(三)重视网络法制的教育

据了解,在网络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绝大部分都与网民素质及网络环境有着一定的关系,其还有一大部分原因来源于網络法律制度的滞后现象。网络是虚拟、数字化的,也是匿名的。有部分人们认为网络中能够匿名,所以就在网络中放肆,毫无顾忌的发表自己的言论。在此空白期,滞后的法律法规为这些人群的为所欲为提供了基础,他们认为网络不在我国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所以,在加强对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过程中,还要深入净化网络环境,并且对使用网络的人民群众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由于网络的虚拟环境,人们在网络中受到的道德压力要远远小于现实生活。但是现在,网络环境与现实的生活越来越接近,还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互相融合。所以要提高网民的素质,使我国网民能够具有一定法律意识,引导网民在网络环境中能够遵纪守法,从而控制网民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的表现。只要公民的法律意识能够不断的提高,自觉遵守法律规定,那么网络环境才能够保持良好,以此使网络舆论监督能够发挥出自身的作用。

五、结语

在网络语境下,加强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了新闻舆论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研究了现社会网络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以此可以看出来我国现在所处的网络环境已经不再单纯。所以,在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相应的法律实践工作,创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从而保护网络新闻舆论监督,以此发挥出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注释:

王金鑫. 论网络化语境下网络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出版广角.2015(8X).94-95.

石磊. 浅析新媒体语境下电视舆论监督节目的发展策略.新闻研究导刊.2016, 6(6).169.

刘叶郁. 网络时代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策研究.广西师范学院.2013.

杨毅. 大众传媒语境下的网络舆论监督.新闻窗.2014(1).43-44.

陈佳希. 微博传播环境下网络舆论对新闻事件的影响.科技传播.2013(16).30-31.

李婷. 新闻媒体如何加强舆论监督职能.科技传播.2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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