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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意见影响分析

2017-04-25郑州大学商学院马胜男张复生

财会通讯 2017年7期
关键词:前兆审计师负面

郑州大学商学院 马胜男 张复生

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意见影响分析

郑州大学商学院 马胜男 张复生

在当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媒体负面报道在曝光上市公司违法事件、披露针对审计师提起的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2007-2014年间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受罚的21个案例,发现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并分析了媒体负面报道未能对审计师发挥监督作用的原因,得出相关启示。

新闻媒体 负面报道 违规案例 审计意见

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媒体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学术界称其为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力”。在新兴资本市场中,媒体通过信息传播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及信誉机制,来保证投资者及相关利益群体的权利不受侵害。媒体负面报道不仅使上市公司受到处罚,为之服务的审计师也会受到影响。一方面,审计师曝露于媒体的“镁光灯”下,接受外界审查;另一方面,作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的第三方,审计师可以将媒体报道作为审计决策的参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对政府审计人员的规定:“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关注公众、媒体的反映和报道等情况,判断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媒体报道在政府审计工作中的法律地位,也从侧面反映出媒体报道对审计师存在一定的影响。

一、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师判断的影响机制

从理论上讲,媒体负面报道可从“认知”程序和“从众”效应两方面来解释对审计师判断的影响。一方面当审计师面对媒体报道时,会有意识地主动地去阅读报道,导致审计师认知中“信息占有”和“风险权重判断”的改变(吕敏康等,2012),在审计风险、法律风险、声誉机制与相关部门介入的潜在威胁下,审计判断会被影响。另一方面,在没有面对媒体报道时,审计师会出于适应环境要求动机(吴溪等,2013)或意见认同动机来主动检索新闻报道,并在一定程度地上表现为审计意见对媒体评价的“从众”效应(张龙平等,2014)。当上市公司出现违规行为后,审计师感知到外部风险,为了应对风险会有更强的动机去检索信息,而媒体报道是审计师获得审计线索的重要来源。媒体负面报道会通过“同化”(外部意见加强自身意见信心)和“顺应”(外部意见更新自身意见)机制影响审计判断,最终体现为审计意见对媒体态度的“从众”效应(吕敏康等,2015)。

在实务中,媒体负面报道具体可通过信息传播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和声誉机制来影响审计师的判断:第一,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师判断的信息传播机制。在互联网时代,新闻媒体重塑了审计师的信息环境。通过主动搜寻新闻媒体的报道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是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收集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将直接影响审计师的判断。媒体对上市公司的负面报道会传递出风险较高的信号,审计师因此会秉承更加严谨的职业态度及更高的独立性,加大审计力度,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更可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第二,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师判断的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媒体负面报道引起法律关注。一般而言,会有以下模式:只要客户破产或遭遇财务危机,审计师就难以逃脱被累及的命运,轻则被诉讼或者赔偿,重则瞬间土崩瓦解(刘燕,2003)。即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关系十分密切。方军雄等(2004)研究发现,当客户出现亏损、被他人提起诉讼等情况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因此,审计师在搜集审计证据的过程中,若发现媒体对上市公司大量的负面报道,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很可能倾向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来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媒体负面报道引起政府关注。典型事件的发生会极大程度的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在我国的特殊背景下,对著名公司的媒体报道,有时会导致政府部门的介入(李培功等,2010)。在传统意义上,媒体承担着行政和市场的多重任务(杨德明等,2011),政府部门会通过媒体报道,对审计师施加压力,从而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管,促使其提高审计独立性;三是媒体负面报道引起市场关注。一旦媒体对公司重要经济交易、违规事件等进行报道后,不仅资本市场会出现公司股价快速波动的反应,审计市场也会迅速关注审计师的行为。因此,媒体关注会给审计师带来较大的市场压力。第三,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师的声誉机制。媒体的报道会引起外部监督机构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放大镜”的作用下,审计师会格外注重自己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避免审计合谋、偷懒等行为。因此,当媒体对上市公司进行负面报道时,注重声誉的审计师为了保持自身信誉度、公众形象等,在审计决策时也会进行权衡。

二、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

(一)媒体负面报道研究对象及案例来源本文选取2007~2014年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受罚的29个案例,剔除样本期间退市或终止上市的8例,最终选取21例作为研究对象。选取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处罚的案例,一方面,媒体对这些案例的关注度较大,反应相对较为强烈,另一方面,审计师参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会更重视媒体的曝光。负面报道所搜集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重要报纸库。本文首先参考李培功和沈艺峰(2010)等实证研究中的做法,选择了国内8份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财经报纸作为报道来源;其次,采用上市公司的全称、简称、曾用名等进行“全文搜索”;再次,选取含有揭露、批评、质疑等负面评价语言的新闻界定为媒体负面报道;最后,通过阅读报道筛选出有效负面报道。

(二)媒体负面报道类型和审计意见类型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从发生违规行为到被相关部门处罚,有几个关键节点:发生违规节点、上市公司自愿公告节点、证监会等部门立案侦查节点、发布处罚公告节点。当然,某些公司被处罚,可能并不完全包括这些关键节点。通常认为,当媒体在上市公司发生违规行为之后、上市公司自愿公告或者证监会等相关机构调查前,揭露了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说明媒体很好的发挥了作用;当媒体在上市公司自愿发布公告后、相关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发布了相关报道,表明媒体发挥了一定的监督职能;而当媒体报道发生在立案侦查或处罚公告发布之后时,媒体被认为未起到监督作用(杨德明等,2011)。本文将发生在上市公司自愿公告及证监会稽查之前的报道称为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其余的称之为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审计意见类型通常分为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五种类型。各种审计意见类型按照从严格到缓和的顺序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当观察到上市公司在随后年度的审计意见从严格到缓和时,李爽等(2004)将其界定为审计意见发生改善。则当顺序相反时,可以视为审计意见趋于严格。

(三)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关系分析在21件受罚案例中,有3例是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仅占14.3%。分别是“北海银河科技”(2006年1月11日,《上海证券报》在《揭秘银河系熊市财技》一文中提及了银河科技2003年度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隐瞒银行借款2.7亿元一事,银河科技针对此文发表公告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山东华阳科技”(《中国证券报》的“零点调查”栏目在2010年7月23日发布了《谁的华阳科技》后,山东证监局迅速展开行动,对华阳科技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广西北生药业”(2006年5月20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申草的一篇“屡屡变更审计师G北生(600556)似有难言之隐”的文章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随后《证券时报》8月9日刊发了《G北生财务疑云调查》报道,G北生(600556)于当日停牌。直到沉默一周之后,G北生才复牌,并针对《证券时报》的文章发布了澄清公告)。因此,有前兆的负面报道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不仅使上市公司很快做出回应,也使监管部门得以迅速行动,实施监管措施。

在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中,反映强烈、负面报道条数激增的案件有11例,占总案例半数之多。反应平平、正面报道的有7例,而这其中属于国有企业性质的上市公司多达5例。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相比有前兆的负面报道引起的轰动效应大,对证监会及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也不及有前兆的负面报道,但反映强烈的无前兆负面报道由于其普及性、持续性、深入性等特点,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公众舆论导向,且从数量上看,此种类型的负面报道相比于有前兆的负面报道更为常见。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意见的影响过程具体如下:

(1)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当媒体负面报道发生在证监会调查和上市公司自查之前时,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意见影响的流程通常如图1所示。当媒体接到线人举报或者出于职业新闻人对话题的敏感性,会对上市公司展开深入调查;在信息经过处理后发布报道,一方面便于证监会迅速展开行动(如“华阳科技”案件),一方面促使上市公司做出回应(如“银河科技);接着证监会调查过后会对上市公司和审计师进行处罚。在整个过程中,媒体负面报道既可以直接影响审计意见,又可以通过证监会的调查处罚和上市公司的回应公告来间接影响。

图1 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流程

在3例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的上市公司违规案件中,“华阳科技”和“北生药业”的审计意见经过媒体负面报道后均由“标准审计意见”变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由缓和变为严格。而“银河科技”由于其特殊的企业性质,虽然媒体负面报道激增且遭到证监会的处罚,其审计意见类型始终保持“标准审计意见”。在上述前两例案件中,证监会以媒体负面报道揭露的违规事实或者疑点作为调查重点,且审计师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强调事项也体现了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重要性。如“华阳科技”案例,审计师强调了华阳科技遭到证监会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取得调查结论。同时,审计师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进而出具了“保留意见”;而“北生药业”中,审计师强调的事项也正是媒体负面报道中所质疑的财务问题。由此看出,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很好的发挥了监督作用,使审计意见由缓和趋于严格。

(2)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当媒体负面报道类型属于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时,其对审计意见影响的流程与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有很大不同,如图2所示。首先,媒体的信息来源发生了变化。媒体通过挖掘上市公司公告中的蛛丝马迹或者对证监会的调查公告和处罚公告进行加工整理,形成负面报道。其次,媒体负面报道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只能通过持续报道或者对报道互相转载来博取关注,以此影响审计意见。最后,媒体负面报道的影响后果不同。由于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是对信息的再加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滞后性,且媒体负面报道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进行“发酵”来达到“轰动”效应,因此,媒体负面报道持续的时间往往较长,这不仅会影响到当年的审计意见,还可能会影响到次年的审计意见。

图2 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流程

在11例反映强烈的无前兆媒体负面报道案例中,几乎所有案例中的审计意见在负面报道的影响下趋于严格,且次年审计意见依旧为非标准审计意见,这与余玉苗等(2013)的实证研究结果“当年媒体负面报道越多,次年出具清洁审计意见的概率越高”不同,可能是由于本文与其选择的研究样本不同:本文是以上市公司和审计师共同受罚的案例作为研究样本,而余玉苗等是以所有违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与之相比,本文的研究样本出现的违规问题较多、违规程度较大,因此连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也较高。作为例外的“华夏建通”,仅在证监会调查和大量的媒体负面报道曝光的当年出具了“保留意见”,但是在强调事项中强调了证监会调查的影响。此外,在剩余7例反应平平的无前兆媒体负面报道案例中,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类型之间的影响并不明朗。这说明,无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其监督职能。

三、媒体负面报道未能影响审计意见的原因分析

在所研究的案例中,大部分情况下,媒体负面报道对审计师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依然存在着有前兆的媒体负面报道与强烈的无前兆媒体负面报道与审计意见类型关系不明确的情形。本文认为原因有三:

其一,政府机构为了保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良好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媒体舆论导向。尽管随着媒体的发展已经使大众由被动接受到主动探索,但政府对舆论导向的把控仍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因此,虽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被媒体曝出诸多问题,甚至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但是媒体负面报道并没有增多,审计师出具的也多是标准审计意见。而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被审计师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时,媒体正面的、积极的报道反而增多,进而削弱投资者对其财务报告的关注度,缓解了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现象(吕敏康等,2015)。

其二,上市公司为了避免终止上市,存在更换审计师或者与审计师进行合谋的行为。如典型的“绿大地”案件。当绿大地被证监会审查,最终被曝光造假事实后,媒体对其进行了持续的、频繁的负面报道,审计意见类型相应的也是非标准审计意见。但为了避免被连续三年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而导致终止上市,绿大地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得到了2013年、2014年的标准审计意见,成功避免了终止上市的危机。这不得不令人猜测,上市公司与审计师之间可能发生审计合谋行为。

其三,媒体负面报道的外部监督机制未完全发挥作用,影响力度还需加强。虽然现在媒体监督的作用逐渐得到重视,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媒体负面报道来获取的信息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并且,媒体为了获得轰动效应,重点关注的常常是明星企业或者热点新闻(杨德明等,2011),并非对所有上市公司都能起到事前监督的作用,也并非能影响到广大审计师的审计判断。此外,由于媒体负面报道,上市公司会为了迎合社会舆论导向,倾向于操纵盈余以满足市场预期,这种情况,一方面无形中加大审计师的工作量(韩冬,2015),产生“负面”效应;另一方面会造成审计师无视媒体的风险警示,依旧为客户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致使媒体负面报道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措施:第一,提高对媒体负面报道的关注度。审计师应提高阅读媒体负面报道的主动性,同时要发现并关注媒体负面报道中的风险警示。只有审计师重视媒体负面报道,审计意见与媒体负面报道二者协同作用,才能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李晓慧等,2015),媒体负面报道的监督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效应;第二,积极引导媒体监督行为。结合案例研究结果分析,同样是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媒体报道的态度不同、反应程度不同,审计意见大相径庭。因此,政府应积极引导媒体监督行为,使媒体在面对违规上市公司时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第三,加强对媒体监督制度的完善。近年来,新闻行业日益繁荣,但我国目前对新闻媒体的管理体制还并不完善。有相当数量的新闻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博关注甚至赚取利益,不惜违背新闻道德,制造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蒋颖,2011),这无疑给社会带来相当大的危害,不仅使上市公司的声誉受损,也会影响投资者和审计师的判断;第四,审计师应提高自身独立性,辩证的看待媒体负面报道。由于当前媒体监督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并不完善,上市公司为了良好的形象会对媒体报道进行干预,且新闻媒体存在追求新闻价值和自身利益而曝光上市丑闻的动机(杨德明等,2011),新闻媒体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有待考证。因此,审计师可酌情参考媒体的负面报道,时刻保持谨慎性和独立性,辩证的看待媒体报道,克服“从众”效应。

[1]刘燕:《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回顾与展望》,《会计研究》2003第11期。(编辑 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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