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秘本中的命案文书探析
——以《历代珍稀司法文献》所收讼师秘本为例
2017-04-22宋伟哲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宋伟哲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42)
讼师秘本中的命案文书探析
——以《历代珍稀司法文献》所收讼师秘本为例
宋伟哲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42)
讼师与讼师秘本在古代官方、民间眼中一直是以负面形象出现的,挑拨词讼、牟取暴利成为其代名词。然而,通过对讼师秘本中的命案文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讼师秘本中的“命案教学”并没有太多教唆词讼、颠倒黑白的描述。事实上,讼师秘本中强调,对于命案一定要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因为这一犯罪诬告反坐成本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讼师秘本中命案文书的书写要求要高于一般诉讼文书的书写,其甚至涵盖了现代法学中的犯罪构成全部要件。讼师秘本中的命案文书将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化,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推动法制进步的作用。
讼师秘本;民间法律文书;明清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讼师在明清诉讼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这一职业长期遭到官方的打压,其讼学知识的传播不是像其他知识一样可以公开传授,而是在地下秘密进行。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讼师秘本是当时讼学秘密传播的重要工具①具体可参见龚汝富:《明清讼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尤陈俊:《明清日常生活中的讼学传播——以讼师秘本与日用类书籍为中心的考察》,《法学》2007年第3期等论著。。明清的讼师秘本多以“萧曹遗笔”命名,这也有一定原因。日本学者夫马进先生认为,“这里所说的‘萧曹’,原指仕于汉高祖刘邦的萧何和曹参,被后世的百姓尊为制定、遵守法律的始祖,也是贤能的胥吏、务实派官吏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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