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方法论逃离“小决定暴政”
2017-04-22周缘
三联生活周刊 2017年15期
周缘
只有那些目标明确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选择者”——他们知道何谓重要决定,知道何种情况下不应该做出选择,知道何时应该寻找新的选项,也知道如何选择更能凸显自己的不凡之处。
以往我们觉得,选择变多能提升生活质量,现在看来并非如此。比如,“吃什么”是每天困扰我们的问题。面对外卖APP上应有尽有的选择,我们好像更加不知道从何下手。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巴里·施瓦茨将之称为“选择的悖论”。
我们进入到了一个选择爆炸的时代,却无法对冗余的选项视而不见,这使得我们很难做出决定。巴里·施瓦茨在2005年出版的《选择的悖论:为什么多就是少》书中,对此给出了几种解释:第一,我们被营销和广告吸引了。第二,我们总是在关心别人用什么。第三,我们成了“小决定暴政”的受害者。
施瓦茨在书中所说的“小决定暴政”一词,最早是1966年由美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卡恩提出的,这是市场经济论述中的一个常见问题,即一些理性的小的个人行为,会对后续的资源配置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市场失灵。美国经济学家希尔施在他1976年出版的《增长的社会限制》一书中再次谈到了这一点。每一个个人决定都是独立做出的,因此无须考虑其中的关联,但当这些零碎的、渐进的决定合在一起,就有可能会造成毁灭性的社会后果。
这个概念后来被拓展到环境、政治等等公共领域,同样也被用于个人管理。如果你想在淘宝上买一件基本款的白衬衣,很快会被各式各样的衣服淹没——长款还是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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