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 “农民房”纠纷案件的成因及司法应对
——以杭州法院民事判决为样本
2017-04-2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创意城市学刊 2017年1期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近年来,随着杭州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和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涉及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 “农民房”[1]的征收拆迁和异地安置问题,“农民房”的经济价值凸显。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涉及 “农民房”的案件纠纷不断涌现。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涉 “农民房”纠纷案件尚无明确的裁判规范,各地法院认识不统一,导致在案件处理上也五花八门。本文以杭州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相关案件为样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展开调查研究,深入分析 “农民房”问题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缘,在此基础上提出涉 “农民房”纠纷案件的司法应对之策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裁判规则,期望有助于执法办案。
一 涉 “农民房”案件的概况及审判现状
在实践中,涉 “农民房”案件的诉讼案由,主要有分家析产纠纷、所有权确认、离婚、共有物分割、法定继承、返还纠纷、房屋买卖、排除妨害等,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分家析产纠纷。例如,2004年,王某与妻子汤某、儿子及母亲因征地拆迁,经审批准予建造落地面积为93平方米的3间3层房屋,而实际建成的房屋为3间4层。房屋建成后,王某、汤某陆续搭建若干间附房。2012年,王某与汤某离婚,汤某提起诉讼,请求对落地面积93平方米共3间4层的主房及附房进行分割[2]。统计表明,诸如上例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的增长率明显高于同期民事案件的总体增长率 (见表1)。据统计,杭州地区以分家析产为代表的涉 “农民房”纠纷案件改判率,除2015年外,均远高于当年民事案件的总体改判率 (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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