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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长安城绿化灾厄及其应对

2017-04-21贾志刚

长安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自然灾害长安城管理机构

贾志刚

摘要:对隋唐时期长安城绿化所遭遇的各种灾厄问题,运用相关正史、笔记、游记等史料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对长安城绿化树的破坏和冲击长安城绿化体系的因素既有风暴雨雪、冰冻虫害等自然灾害,又有战争离乱、肆意妄为等人为损坏;在应对方面:负有绿化和维护专责的有虞部郎中、京兆尹、司农寺上林署、京都苑总监、四面监、左右监使、金吾卫等部门;“有司”和有识之士通过对长安城绿化树种选择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槐树、榆树、柳树、杨树等树种方面,以及在隋唐宫苑内培育起梨园、杏园、石榴园等果园,为长安城建设成了兼具观赏与食用价值的绿化体系;在与各种天灾人祸的抗争中,隋唐人的环境意识和绿化自觉得到提高。

关键词:隋唐;长安城;自然灾害;绿化树;管理机构;绿化意识

锦绣长安多见于唐人诗文,或言“长安回望绣成堆”,或记“园林树木无闲地”,或写“满城春树雨濛濛”,或写“绝胜烟柳满皇都”,或写“绿槐十二街”,或写“下视十二街,绿树间红尘”,不胜枚举。针对隋唐长安城的环境与绿化问题,已经积累起了丰硕成果,如村上嘉实、史念海、李浩、荣新江、朱玉麒等研究了隋唐长安的王室庭园、林园或建筑园林等,也有学者关注唐长安的街道绿化,罗桂环、翁俊雄、李令福、刘锡涛等还就唐长安城的绿化进行专门研究,更有一批从生态环境角度审视唐长安城的成果,但隋唐長安绿化曾经遭遇何种劫难?城市绿化如何应对灾难?各分管部门负有何责?唐人在选择绿化树种时出现几次大的争议?前人研究成果未加措意,此类问题仍有继续研究的必要。实际上,隋唐三百余年问长安城的各种绿化树屡经考验,或遭遇天灾毁林,或经历滥砍滥伐,这些绿化树的每一次劫后余生,既是对城市管理制度的检验,也反映唐人绿化意识的觉醒。有鉴于此,本文欲探讨古都绿化之成效和绿化成果遭遇挑战时之对策,如能对认识长安历史有些许帮助,足慰初衷,更不敢奢望资鉴于当代城市绿化。

一、隋唐长安城绿化树屡经劫难

隋唐两代立都关中,努力经营长安的一个表现就是不断完善城市绿化管理,长安城的绿化主要靠各种树木来完成,街道两旁绿树成荫,公私园林万木竞秀,皇家禁苑林密果香。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遭遇战争、危机、天灾,或肆意妄为等原因,就可能殃及城市绿化树,轻者满目凄凉,市容遭到破坏,重者生态失衡,家园变成废墟。

第一,战争和危机对长安绿化树的破坏性巨大。如隋末大业十三年(617)十月,李渊自太原起兵后挥师入关,渡过黄河,兵临大兴城下,“诸军各于所部营分角修功战之具,云梯竞耸,楼檀争高,百道齐来,千里并进。绕京竹木,歼于斯矣”。大兴城郊附近之竹林树木被攻城之军士用来修造攻具,城外之树因此而惨遭全歼尽伐。不幸的是,李渊部攻占大兴城后,城内之树木也惨遭毒手,史载:“时草创之始,倾竭府藏以赐勋人,而国用不足,(刘)义节进计日:‘今义师数万,并在京师,樵薪贵而布帛贱,若采街衢及苑中树为樵,以易布帛,岁收数十万匹,立可致也。”因为攻城正好是冬天,李渊所部数万人的取暖和樵薪问题突出,结果刘义节自毁家园式的建议竟然被李渊采纳,李渊因此而“大收其利”,渡过危机,但唐军抱布贸树而大收其利的代价,就是大兴城内街衢行道之树和苑内之林被用来樵采,因此,大兴城内街衢和苑中之树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这些树木在高颖、宇文恺建城时种植,到李渊太原军入城时仅仅30多年,正是常见树木生长最佳时期,其遮荫、表道、观赏等绿化美化作用也处于最佳状态,惜毁于改朝换代的战争和入不敷出的危机。又建中四年(783),唐德宗因泾原兵变出逃奉天,朱泚窃据长安城,“李子平请修攻具袭(李)怀光,取苑中、六街大木为冲车”。战乱中,叛军采伐长安六街、禁苑之大树制造攻具,城中绿化树再次遭殃。到唐末,京城屡遭战火,城内之树也渐次荡尽,唐末诗人韦庄有《秦妇吟》一诗,其中有黄巢军破坏绿化树的记载:“采樵砍尽杏园花,修寨诛残御沟柳。”绿化树的美丽无法打动乱兵叛将,杏园、御沟之树尽遭无情摧残。又《南部新书》庚部记:“兴庆宫中九龙池……池四岸植佳木,垂柳先之,槐次之,榆又次之,兵寇已来,多被翦伐。”街道树、禁苑林最先受冲击,最终宫廷园林之树也无以为存。战争不仅会造成家破人亡,也会殃及草木,出现玉石俱焚的惨景,从这个角度看,战争没有胜利者。

第二,自然灾害有时也会给长安城绿化带来灭顶之灾。据史籍记载,影响长安城市绿化树木的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多种,但最多为雨雪风暴等气象灾害,如开元二年(714),“大风拔树发屋,长安街中树连根出者十七八。长安城初建,隋将作大匠高鬟页所植槐树殆三百余年,至是拔出”。此言隋营建大兴城时种植之树到开元二年的树龄是300年,言过其实,只不过130年左右。这些街树躲过了战争之厄,幸免于危机之劫,却难逃风暴之灾。此次风灾的后果很严重,街树受灾率达到七八成,属于毁灭性打击。类似情况虽不多见但并非绝无仅有,如大和九年(835)四月,“大风拔木万株……拔殿庭树三”。又广明元年(880)四月,“大风拔两京街树十二三,东都长夏门内古槐,十拔七八”。风灾对绿化树的危害最大,尤其是枝繁叶茂的大树更容易被风吹倒,特别是上百年的古槐最易受灾。检《隋书》、两《唐书》,隋唐327年间京城有33次大风拔木之记载,有3次绿化树成灾率的统计,严重者成灾率达七八成,其次是二三成,最轻的一次被吹掉上万株。另外,雷电也防不胜防,如长庆二年(822),“大风震电,坠太庙鸱吻,霹御史台树皆仆”。雷电于树木之伤害,通常是小范围成灾,但如此次导致御史台院之树皆仆者,或许与雷电、大风相伴而生有关。

长安城的绿化树除了容易受风灾伤害外,雨灾、雪灾、冰冻也极具破坏性,如《新唐书·五行志》记:“开元二十九年九月丁卯,大雨雪,大木偃折。……(贞元)十二年十二月,大雪甚寒,竹、柏、柿树多死。”雪灾及所引发的次生灾害冰冻对京城树木破坏性强。又如《旧唐书·五行志》记元和十五年(820)九月,“大雨兼雪,街衢禁苑树无风而摧折,连根而拔者不知其数”。据此可知此次致灾原因是大雨兼雪,受灾范围是长安街衢和禁苑之树,当然可能是统计者只关注二者,其他区域被选择性忽略,而受灾程度只言不知其数,未讲具体受灾率,再检《新唐书·五行志》记元和十五年九月,“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从时间上判断,所记为同一次灾害,后者记录了受灾程度,高达五六成,对长安城的绿化树造成很大危害。

除上揭诸自然灾害以外,树木还经常性受到病虫等生物灾害的威胁,如唐人有判文《对斫街树瘿造枕判》:“通衢四会,奇树众郁,布夏叶以成帷,耸云柯而似盖,日来月往,鸟剥虫穿,或雍肿而不材,未施功于匠石,或轮困而载瘿”。就提到街衢之树受鸟剥虫穿而畸形,只不过此种灾害的影响因记载不多而无从深究。

第三,是肆意妄为的恶果,如有司滥用职权,或监管机构疏于管理,或人们的粗暴无知等,都曾经伤害长安之绿化树。据唐人李肇《唐国史补》记载:

贞无中,度支欲斫取两京道中槐树造车,更栽小树。先符牒渭南县尉张造。造批其牒日:“近奉文牒,令伐官槐。若欲造车,岂无良木?恭惟此树,其来久远。东西列植,南北成行……拔本塞源,虽有一时之利,深根固蒂,须存百代之规。”

度支以缓冲长安用材压力为幌子,意图砍伐两京道旁槐树用以造车,所幸度支滥用职权之行为遭到渭南县尉张造的驳回。张造之所以成功抵制砍伐行道树之命令,有个人能据理力争的素质,也有受法令支持的关系,因为度支决策违反了行道树不得随意采伐的法令。

张造敢于以县尉轻微之职驳回权势部门的决定,成为唐人坚守原则的楷模。但并不是每次砍伐行道树都会受到抵制,如唐德宗贞元元年(785)因修灞、浐等桥缺乏木材,于是敕令“取城内诸街枯死槐树,充修灞、浐等桥板木等用,仍栽新树充替”。以长安城内诸街之槐树为原料修灞、浐等桥,虽有先用枯死槐树之要求,还有随伐随栽之规定,但随意改变城市绿化树的用途难免有饮鸩止渴的嫌疑。

讓城市绿化树遭受不虞之斧的情况还有权贵阶层的粗暴无知,如唐高宗开耀元年(681):“(太平)公主适薛氏,自兴安门南至宣阳坊西,燎炬相属,夹路槐木多死。”兴安门是大明宫最靠西的南门,直南而行到宣阳坊要经过6坊6街,超过4千米。唐人在昏时举行婚礼,故迎亲队伍沿路大燃燎炬,因此祸及夹路4千米长的街槐,一人的喜事变成了一城人的灾难。

有司疏于管理也会给绿化树带来伤害,如唐代宗时,长安城出现垦种街道的情况,广德元年(763),“禁城内六街种植。二年二月,又诏禁之。初,诸军、诸使以时艰岁俭,奏耕京城六街之地以供刍,或谓非宜,乃罢之”。因为物资供应不及时,京城诸军就垦田于六街,由此而使街树受损多少,不得而知,据《册府元龟》卷十四《帝王部·都邑二》记,永泰二年(766)正月,“京兆尹黎干大发夫役种城内六街树。是岁,不许京城内坊市侵街、筑墙、造舍,旧者并毁之”。因为街树被垦田者砍伐,故才有重栽之举,此次因耕垦而破坏行道树的教训,让唐政府认识到不能因权宜之计而丢掉百年大计,故广德元年(763)、二年、永泰二年(766)连续下诏禁止侵街坏树,三令五审,显示其严重性。

综上所述,导致隋唐长安城绿化树失去绿化功能的原因,除了树木老化被淘汰外,还被一些人为因素、自然灾害因素所困绕,城市管理者不能仅满足于坐享前人栽树的“荫凉”而止步不前,制度和法令建设能降低绿化树的致灾程度,增强绿化意识也足以防患于未然。

二、绿化树的管理者

都城长安绿化树的种植和管理有哪些部门负责?在管理过程中如何各尽其职?隋唐人在保护、维持和巩固既有绿化成果方面有何历史经验?这些绿化树给当时长安带来什么好处?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为国际性大都会,唐都长安吸引众多胡商出入其间,长安的美丽留给这些外来商人深刻印象,如7世纪前半叶的拜占庭作家泰奥菲拉克特·西莫卡塔在所著《历史》中就有提及,“据传说,亚历山大在(距桃花石城)数英里远的地方又筑了另一城,蒙昧人称这后一座城为库博丹(Khoubdan)”,葛承雍经过研究认为库博丹是古希腊语对长安的称法,叙利亚语是Kumdan(克姆丹),伊朗或阿拉伯语是Khumdan或Khundan(胡姆丹)。外来旅行家特别看好这座城市,“库姆丹城有两条大河流横贯其中,大河两岸垂柏依依”。如果桃花石城指旧都城,库博丹指大兴城,则二者相距数英里的记载与中国传世文献基本相符。所记两条大河是指永安渠和清明渠,还是别有所指?有待研究,但胡人对隋大兴城垂柏依依的印象值得注意。又如《中国印度见闻录》记一位阿拉伯商人在长安的见闻:

关于中国皇帝居住的京城胡姆丹,我们也向伊本·瓦哈卜打听到一些消息,他告诉我们说,这座城市很大,人口众多,一条宽阔的长街把全城分成了两半,皇帝、宰相、禁军、最高判官、宫廷宦官,以及皇家总管、奴婢都住在这条大街右边的东区。……在这个区域,沿街开凿了小河,淌着潺潺流水,路旁葱笼的树木整然有序,一幢幢邸宅鳞次栉比。在大街左边的西区,住着庶民和高人,这里有货栈和商店。每当清晨,人们可以看见皇帝的总管和奴婢、宫廷的仆役、将军的仆役,以及其他当差的人,或骑马、或步行,鱼贯似地来到这个既有市场又有商店的街区,采购主人需要的东西,(事情办完后),他们立即返回,不到翌日清早,他们就不再来这个街区了。

胡商不仅看到将全城分成东西两半的大街(朱雀大街,笔者按),也看到既有货栈又有商店的市场(西市,笔者按),更注意到沿街路旁葱笼的树木,让这座城市增添了无限魅力,但他没有提及那些整然有序的行道树由谁种植,归谁管理,这个问题也是了解唐代长安市容市貌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探讨。

据汉文资料记载,唐前期负责京城种树的机构有虞部郎中、京兆尹、司农寺上林署、京都苑总监和四面监等。隋唐九寺诸监与六部相关诸司存在职责互相牵制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城市绿化树的管理上也有体现,如《旧唐书》记尚书工部虞部郎中、员外郎之职:“掌京城街巷种植,山泽苑囿,草木薪炭,供顿田猎之事。”虞部职掌中有京城街巷种植树木和京城草木薪炭等事务。而司农寺上林署令:“掌苑囿园池之事,丞为之贰,凡植果树蔬,以供朝会祭祀。”二部门都有种植树木的职责,但虞部掌京城街巷种植树木,也分管苑囿山泽,而上林署掌禁苑和园林种植树木,二者存在职责交叉部分。实际上,禁苑林木不仅有虞部、上林署管理,还有京都苑总监和四面监,《旧唐书·职官志》记京都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总而司之。”京都苑四面监:“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甚至《旧唐书·地理志》也记:“禁苑,苑置四面监及总监,以掌种植。”《长安志》也记“苑中四面皆有监,南面长乐监、北面旧宅监、东监、西监。分掌宫中植种及修葺园囿等事”,都证实苑总监和四面监以苑内种植为主职。不仅苑总监和苑四面监负责苑内林木果木种植,内官六尚之尚寝司苑,“掌园苑种植蔬菜”,禁苑总监和苑四面监在掌苑内种植树木是上下级关系,其与上林署和内官司苑是各负其责的平行关系,虞部对于京城绿化树木而言属于特殊部门,既管街道,也管苑内,但只负责行政出令。综上所述,虞部、上林署、京城苑总监、苑四面监、内官司苑等部门均有禁苑园林内种植树木的职责。此外还应有一些使职负责其事,如内诸使司有栽接使,《金石萃编》卷一一三《王文斡墓志》:“改栽接使,公垦园树果,殖地生苗。”其职责就是垦园树果。又唐高宗“遣宦者缘江徙异竹,欲植苑中,宦者科舟载竹”。此宦者就负责采异竹于禁苑种植。再如“尚方监裴匪躬案诸苑,建言鬻果蔬,储利佐公上”。裴匪躬以尚方监而案禁苑,还提出将禁苑剩余水果蔬菜出售的建议,也是使职差遣盛行在绿化种植方面的表现。

而对于京城街道树木的管理又不同于禁苑,除了上揭虞部掌管街道树木的出令外,还有其他部门也在京城街道种植树木,如京兆尹、左右街使、金吾卫等部门,也可问津京城街道树的种植与采伐。关于京兆尹问津街树种植的记载有,代宗永泰二年(766),“京兆尹黎干大发夫役种城内六街树。是岁,不许京城内坊市侵街、筑墙、造舍”。作为京兆尹的黎干大规模种植街树,对恢复京城的绿色市容和制定保护性法令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京兆尹对街树不仅有管理权,还负有维护权。大历二年(767)敕,“其种树裁植,如闻并已滋茂,亦委李勉勾当处置,不得使有斫伐,致令死损,并诸桥道,亦须勾当”。其时李勉代替黎干任京兆尹,前任所种之街树并已滋茂,其维护和管理权也移交后任。唐德宗时,“街樾稀残,有司莳榆其空,(京兆尹吴)凑日:榆非人所荫玩。悉易以槐,及槐成而凑已亡,行人指树怀之”。吴凑之所以被人怀念,是因为他选择槐树作为长安城街树,此事证明京兆尹对街树的护理权既包括随缺随补,又包括树种选择权,如吴凑的以槐易榆,张永禄认为槐树适合关中环境,易于栽植生长,叶密荫浓;杨鸿年认为槐既常见易植,且又质坚耐久。这些观点都较中肯,但也忽略了树种统一在观赏度上的要求,如果所缺之树种榆树,则会出现槐、榆共生且不规则的情况,作为长安城六街之景观恐怕是自乱其例,当然不足为取。

金吾卫的职责是维护京城治安,但也有保护树木的任务,如唐阙名拟判文有《对斫街树瘿造枕判》:“人有告木奇斫街树瘿,云拟将造枕进。金吾劾之。”此虽为拟判,文中人名也可能是冒用,但所判之事却未脱离社会实情,用来考察作判者是否文优理通,从中可知惩罚斫街树者应归金吾卫处理。前引贞元元年,“宜令京兆府与金吾计会,取城内诸街枯死槐树,充修灞、泸等桥板木等用,仍栽新树充替”。京兆府采伐枯树、载种新树都需与金吾卫知会。可知小到有人斫取树枝,大到有司采伐街树,都应经金吾卫通过。

左、右街使也可插手京城的绿化树种植,如大和九年(834)敕:“诸街添补树,并委左、右街使栽种,价折领于京兆府,仍限八月栽毕,其分析闻奏。”虽说左、右街使添补诸街树之经费还是由京兆府出,但街树之添补权左、右街使可以染指,《新唐书·百官志四》左右金吾卫条:“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左、右街使各一人……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天寶之前,左右街使之职属翊府中郎将,《唐六典》左右金吾卫条:“中郎将掌领府属,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昼夜巡警之事,左、右郎将贰焉。”京城内六街最初由金吾卫中郎将负责,中唐以后代之以左、右街使。对于金吾卫属下左右街使之职责,曾发生于唐人柳公绰身上的故事就是很好的注脚,据《因话录》记:

柳元公初拜京兆尹,将赴府上,有神策军小将乘马不避,公于街中杖杀之。及因对扬,宪宗正色诘公专杀之状。公曰:‘京兆尹天下取则之地,臣初受陛下奖擢,军中偏裨,跃马冲过,此乃轻陛下典法,不独侮臣。臣杖无礼之人,不打神策军将。上曰:‘卿何不奏?公曰:‘臣只合决,不合奏。上曰:‘既死,合是何人奏?公曰:‘在街中,本街使金吾将军奏;若在坊内,则左右巡使奏。上乃止。

据此可知,左、右街使分管左、右六街,左、右巡使分管各坊之内,划界管理,各司其职。因为左、右街使职在京城内六街,故左、右六街之街树维护、添补、栽种由其兼管,也非常好理解。

不仅左、右街使有添补街树之职权,其他一些使职也见类似现象,如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令两京道路,并种果树。令殿中侍御史郑审充使”。此次种植果树的范围此处仅记为两京道路,再检《旧唐书·玄宗纪》《册府元龟》均为两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说明种树范围也包括长安城内和苑内。凑巧的是,作为此次种植果树专使的郑审还有诗专门记录此事,据郑审《奉使巡检两京路种果树,事毕入秦,因咏歌》有:“春露条应弱,秋霜果定肥。影移行子盖,香扑使臣衣。入径迷驰道,分行接禁闱。”副郑审以殿中侍御史充使巡检种果树事,诗中讴歌的是“韶华满帝畿”和“千里树芳菲”,提及驰道、禁闱、行子、使臣等内容,应证了以专使检校种植果树,其范围包括京城内、禁苑内和两京路。

由此可见,各种树木成为锦绣长安的“花衣裳”,而相关机构就成为长安树木的“护花使者”。正是由于这些“有司”坚持有空则种、有缺则补,在相关机构的通力合作下,长安一度成为身着美丽花衣的“小姑娘”,其秀丽娇美,即使用上最丰富的想象力和最绮丽的修饰语也毫不为过。

三、绿化树种类选择的几次争议

隋唐长安城的绿化屡经劫难,相关专职机构或力挽狂澜,或亡羊补牢,努力维持绿化树的绿化功能,我们注意到,修竹茂林不仅是优化长安城生态环境的一个元素,也是认识隋唐人绿化意识的一种媒介,特别是隋唐人对绿化树种的有意选择和为争取更加绿化的树种争议,无不凸显古人改善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隋代营建长安时,就开始栽种绿化树,最初选择什么树呢?种种迹象显示可能是槐树。史载隋营大兴城后栽街树时,有槐树不成行列,“(高)鬟页每坐朝堂北槐树下以听事,其树不依行列,有司将伐之,上特命勿去,以示后人”。有司想伐此槐树,是因为其与其他街树不成行列,并非因为树的种类不统一。此槐树到唐玄宗初年仍存在,《朝野佥载》记西京朝堂北头有大槐树,“文皇帝(杨坚,笔者按)移长安城,将作大匠高鬟页坐此树下检校,后栽树行不正,欲去之。帝曰:‘高鬟坐此树下,不须杀之,至今先天百三十年,其树尚在,柯叶森竦,株根盘礴,与诸树不同。”因为大槐树与营建者高颖之关系,特别保留了这棵不能成行成列的街树,说明大兴城街树的栽种是有规划的,只有那些意义特别的树才能打破规划。高颖所栽槐树在130年之后的玄宗先天时(712)仍郁郁葱葱,但到开元二年(714)遭遇一场风灾,结果“长安城初建,隋将作大匠高颖所植槐树,殆三百余年,至是拔出”。如前所述,这些槐树并未达到300年,而是130余年,这批槐树属于大兴城营建工程中街道植树之内容,从而证明都城街道树最初的选择是槐树。

由前揭可知,唐军初入长安曾有大规模“抱布贸树”的行为,对长安城街树产生巨大破坏,此后,唐人在重栽街道树时对树种有无变更呢?史载唐代长安城街道两侧都有街树,可为行人提供遮荫表道之功能,但最常见的树种是什么?自隋建大兴城以来,官街夹路多种植槐树,故常有“绿槐十二街”“槐衙”之说。如史载:“天街两畔槐树,俗号为‘槐衙。”说明唐长安城街树仍然以槐树为主,但街道绿化用何树种也曾引起多次争议,如德宗贞元十二年(638),“官街树缺,所司植榆以补之,京兆尹吴凑日:榆非九衢之玩。亟命易之以槐”。当有司要以榆树补缺时,吴凑认为榆树不适合京城九衢,最后仍以槐树补其空缺。实际上,这是一次官街树种是用榆树还是槐树的争议,有司主张用榆树,吴凑主张用槐树。长安百姓也有自己的看法,史载:“及槐成而(吴)凑已亡,行人指树怀之。”(前已引),睹物思人即见槐而思念槐树的提议者和种植者,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此事说明唐代长安城官街多用槐树绿化,但既然有司最初种榆树,也证明在不少人看来,榆树也是绿化树的一种选择。据《太平广记》记窦义在长安经营木材的故事:“五月初,长安盛飞榆荚,义扫聚得斛余,……付与(长安诸坊小儿及金吾家小儿)袋子一口,至冬拾槐子实其内,纳焉。月余,槐子已积两车矣。”长安在五月时榆荚多,秋冬之际槐子多,从窦义所得榆荚斛余和槐子两车来比较,槐子更多些,能否说明唐代长安城内槐树多于榆树,也受到多种条件的影响,但至少能说明榆树和槐树都是长安城内常见的树种是没有问题的。

除了槐树、榆树外,也出现街槐巷柳的说法,说明绿化树在主要树种外,还存在一些杂树,如柳树、杨树、果树、梧桐树、松树、柿树、竹树、棘树等。

柳树之例据《中朝故事》记:“曲江池畔多柳,号为‘柳衙,意谓其成行列如排衙也。”不仅曲江多柳,兴庆宫柳树也多,前引《南部新书》记兴庆宫之九龙池:“池四岸植佳木,垂柳先之,槐次之,榆又次之。”在兴庆宫九龙池岸柳树还多于槐榆。不仅兴庆宫有柳树,太极宫内柳树也常见,如唐太宗贞观二十年(646),“宴五品已上于飞霜殿。其殿在玄武门北,因地形高敞,层阁三城,轩栏相注。又引水为洁渌池,树白杨槐柳,与阴相接,以涤炎暑焉”。在洁渌池畔有白杨、槐树、柳树,据此可知,唐长安城内曲江池畔、九龙池岸、洁渌池畔多种植柳树,似乎池畔多柳形成一道风景,特别是灞桥柳甚至成为一种文化象征,唐人出城送別到灞桥而分,逐渐形成折柳相送的现象。

杨树在长安城内也多见,前引太极宫内洁渌池畔也有白杨和槐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而最为著名者是梁孝仁和契苏何力之例,史载:“司稼卿梁孝仁,高宗时造蓬莱宫,诸庭院列树白杨。将军契芯何力,铁勒之渠率也。于宫中纵观。孝仁指白杨日:‘此木易长,三数年问宫中可得阴映。何力一无所应,但诵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意谓此是冢墓问木,非宫中所宜种。孝仁遽令拔去,更树梧桐也。”蓬莱宫后改称大明宫,司农卿高宗时曾改名司稼卿。司农寺上林署掌苑囿园池种植果树蔬菜之事,而司农卿亲自主持显然有加重其事的意思,自不必论。梁孝仁先种白杨于大明宫中,除了自己认为易长速荫之原因外,还因为原来太极宫内就有白杨树(见上引洁渌池畔),但经契苾何力的提醒后,全部改种梧桐树。此事也见于出土墓志记载,如《唐契芯通墓志》:“时有司修蓬莱宫,树以白杨,烈公吟古诗以讽主事者。”虽然最终以梧桐树取代了白杨树,但白杨树也曾给长安城带来绿荫和美丽。这又是一次绿化树种的争议,只不过其范围既不是全城,也不是六街,而是大明宫城内,争议是在白杨树和梧桐树之间展开,显示了唐人绿化意识的自觉程度提高。

松树在长安城里也能见到影子,据宋人叶梦得记大明宫有松树:“唐正衙宣政殿庭皆植松,……殿门外复有药树。”知宣政殿庭内都种松树,门外有药树。另外,长安城内私家宅第也见松树,如,“段成式修行里私第大堂前有五鬣松两株,……中使仇士良水矶亭子有两鬣皮不鳞者,又有七鬣者”。此处以皮不起鳞之松树为异事,也说明唐代公私均有以松树为绿化树的情况。

柿树在长安城的分布也不分公私,宫中有柿林院,而慈恩寺每年秋天常聚柿叶数屋,唐人郑虔“善图山水,好书,常苦无纸。于是,慈恩寺贮柿叶数屋,遂往日取叶肄书”。正是慈恩寺的柿叶成就了郑虔的三绝:书、画、诗。是否柿树成林才有柿林院之名,不好遽断,但肯定有大量柿树才会有柿叶数屋。

梧桐树前面已经提到梁孝仁听取契苾何力的建议用梧桐树替代了宫中白杨树,不仅宫中有,皇城官署也可见到梧桐,贞元三年(787),“中书省梧桐树有鹊以泥为巢”。关中之梧桐早在前秦就大量种植,苻坚曾因为有谣日:凤凰凤凰止阿房,认为“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乃植桐、竹数十万株于阿房城”,可见梧桐树在隋唐之前就广泛分布于长安附近。

长安城内也偶有竹林,如《新唐书》卷三六《五行志》记:“(贞元)十二年十二月,大雪甚寒,竹、柏、柿树多死。”因为大雪天寒,导致京城内竹林、柏树、柿树大面积冻死,证明这些树在长安还是比较普遍的。唐高宗时,“遣宦者缘江徙异竹,欲植苑中,宦者科舟载竹”。专门有人从长江流域寻找异竹移植苑中,禁苑内应该有竹林存在。不仅禁苑内有竹林,尚书省也有,如《启颜录》记尚书仆射和兵部选人裴略的对话,“时厅前有竹,彦博即令嘲竹,此人应声嘲日:‘竹,风吹青肃肃,凌冬叶不凋,经春子不熟。虚心未能待国士,皮上何须生节目”。温彦博以竹即景发问,裴略则借竹以谏,都基于对竹子的熟悉。另外,也有私宅种竹,如李晟家就有竹林,“李晟大安园多竹,复有飞语者,云晟伏兵大安亭”。能让人有伏兵之猜测,李晟家竹林之大可想而知。由此可知,长安城禁苑内、宫城、皇城内,甚至于不少私宅内都喜种竹子。

棘木在皇城九寺衙署多见,《唐语林》记:“九寺皆树棘木,大理则于棘木下讯鞫其罪。”唐代大理寺有“棘署”之称。

此外,长安城内果树也很普及,前引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诏令,“两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此诏反映出唐人绿化思路的多样化,又是一次绿化树选择什么树种的尝试。既然绿化树不以用材为主,用果树完成绿化,就是将树之赏心悦目功能和春华秋实功能合而为一,突出了一树多用。但两京路旁种什么,城中和苑内又种什么果树,都未记录,给人留下很多想象空间。实际上,唐人可选用果树的树种范围很大,因为很多种果树受到唐人喜爱。

第一,唐长安种植较多的果树有桃树、杏树、李树、梨树、枣树、林檎、桑樹等。如“延载元年九月,内出梨华一枝示宰相。……元和十一年十二月,桃杏华。……广明元年冬,桃李华”。冬天长安城有梨、桃、李、杏开花的纪录。史载长安城附近有哀家梨品质优于他种梨。桃树者又见于刘禹锡《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玄都观里有千树之桃,惜刘禹锡之意不在桃树上。长安也见枣树,如“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馆门下东西有枣树七十四株,无杂树”。史馆门前枣树成林,不杂他树。林檎也常有,如唐人郑常《洽闻记》载永徽中,有人进献奇果,“(纪王李慎)贡于高宗。以为朱柰,又名五色林檎,或谓之联珠果,种于苑中。西域老僧见之,云是奇果,亦名林檎,上大重之。……亦号此果为文林郎果,俗云频婆果。河东亦多林檎,秦中亦不少,河西诸郡亦有林檎,皆小于文林果”。不管移植于苑中的是称朱奈、林檎、联珠果,还是文林果,俗称为频婆果值得注意,这种果树与现今之苹果是什么关系?其树是先于苑中种植,还是先于秦中种植?也颇耐人寻味,但林檎在唐时长安城内就有种植是没问题的。

第二,周边政权多以奇果异树进献,扩大了可选择的范围。如唐太宗移植高昌葡萄树于苑内,“及破高昌,收马乳葡萄实,于苑中种之,并得其酒法,自损益造酒”。不仅种葡萄树于禁苑内,也将各种异树奇果植于苑内,如“摩伽国献菩提树,一名波罗,叶似白杨。康国献黄桃,大如鹅卵,其色如金,亦呼金桃”。实际上,康国除了献金桃外,还有银桃,“致金桃、银桃,诏令植苑中”。康国所献金桃、银桃,专门令人植于禁苑。《南部新书》丙部记:“天宝中,内种甘子,结实凡一百五十颗。”甘子虽不是别国进献,但也属于自南方移植的试栽,可知隋唐宫苑中往往成为皇帝或宫廷果树种植的试验区。

第三,隋唐宫苑范围内本来就多有果树、果园分布其中。见于史书记载者如樱桃园、葡萄园、梨园、杏园、石榴园、荔枝园、桃园、药园等。如元人骆天骧转引《唐实录》记:“中宗游樱桃园,令五品已上尝樱桃。”此樱桃园在何处,并未提及,据《资治通鉴》记:“上游芳林园,命公卿马上摘樱桃。”可能此樱桃园就在芳林园内。骆天骧转引《景龙文馆记》:“中宗召近臣骑马入樱桃园,马上口摘樱桃,遂宴东葡萄园,奏以官乐。”中宗君臣先骑马入樱桃园,才有马上口摘樱桃之戏乐,然后又在东葡萄园宴乐,故樱桃园与葡萄园并非是一园,可能位置比较接近。但有东葡萄园,是否还有西葡萄园,就不得而知了。果树成林既创造优美景色,也提供甜美果实,作为造园成景的选择,也可作为护路荫城的尝试。

长安之梨园有几处,难得其详,但因为玄宗经常于其中按乐、合乐,而成为宫廷乐人常住之地,这些乐人被称为皇帝梨园弟子,而梨园逐渐演化成一种艺术象征。但最初应该是果园,如唐中宗时,“春幸梨园,并渭水祓除,则赐细柳圈辟厉,夏宴蒲萄园,赐朱樱”。梨园与葡萄园对举,春和夏并提,其用意在于突出不同的树种和景观。

杏园也名噪长安,因为新科举子在杏园举行一系列活动,故杏园逐渐与科举制度结合起来,也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但杏园能够受到新科举子的青睐,也与多树成景有关,如刘禹锡《杏园联句》有“杏园千树欲随风”之句,可知杏园也是因树成园,因园成景,因景成典。

其他果树成园者尚有石榴园,甘露之变就是以金吾卫左仗舍石榴树有甘露为由,可知石榴树在宫廷中多见。白居易诗:“商山秦岭愁杀君,山石榴花红夹路。”写石榴花沿商山路夹路开放。元稹诗:“石榴园下擒生处,独自闲行独自归。”但此石榴园在何处,难知其详。二诗提及石榴树作行道树、造园之事。仆固怀恩曾与史朝义兵大战于石榴园,此石榴园应该是专门种植石榴的果园,证明石榴树可以用来绿化。

荔枝园,京城附近也种荔枝,如华清官内就有荔枝园,“荔枝园:在绣岭下,栽荔枝成园”。但此园能否结出荔枝或果实品质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桃园,在禁苑中,也称桃花园,唐中宗景龙四年,“游宴桃花园”,此桃花园中还有桃园亭,禁苑总监和苑四面监多以种植果树为职责,可能与果园比较集中有关,桃园也应在其中。

药园,长安城内还有药园,一为太医署之药园,一为尚药局之内药院,其中太医署之药园规模最大,“京师置药园一所,择良田三顷”。其药“随近山泽有药草之处,采掘种之;土无其物而种得生者,令所有之州送子种莳。犁牛、人力,司农寺给”。择药园生收采诸药,所采之药多为草本,但也不排除木本之药,如前揭宣政门外之药树就是木本,但不知是什么树。

由此可知,京城内外果树种植逐渐形成园林化,出现梨园、杏园、葡萄园、樱桃园、石榴园、荔枝园、桃园、药园等名称,这些树种都可作为唐长安城绿化树中果树的选项。

四、结语

隋唐长安城的绿化虽然成绩突出,但也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风霜雨雪、鸟剥虫穿等自然灾害,战争离乱、肆意妄为等人为破坏,都曾冲击长安城的绿化体系。面对各种冲击,负有绿化和维护专责的“有司”或力挽狂澜,或亡羊补牢,为锦绣长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应对天灾人祸和维持绿化树的绿化美化功能过程中,隋唐人的环境意识和绿化自觉得到提高,集中体现在隋唐人对京城绿化树种的几次争议中,绿化树的基本功能是生态保护,在此大前提下,选择更加适当的树种,既是更好发挥绿化树保护环境的要求,也是生态意识和绿化自觉进步的表现,值得我们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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