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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2017-04-14武爱果

山西农经 2017年6期
关键词:浑源县农村土地城镇化

□武爱果

(大同市浑源县农委种子管理站 山西 大同 037400)

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武爱果

(大同市浑源县农委种子管理站 山西 大同 037400)

土地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无论在城建项目开发还是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起到着较为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在统筹城乡相关建设中需要对土地资源以及劳动力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这就为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提出了较大需求。现以我国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为例,通过对当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就笔者观点对农村土地流转格局的形成提出了几点思考。

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土地流转问题

1 新型城镇化背景特征

1.1 新型城镇化定义

新型城镇化作为我国城镇化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理念,旨在于面向我国农村群体进行城镇化相关建设,其定义在于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及和谐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为一体的多层面的、和谐的、适应当下我国社会主义相关建设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目的在于摒弃传统城镇化发展建设中的弊端,即在城镇化建设中减少资源浪费、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以及生态和谐的前提下,做出对于农村群体有利的项目建设,且在建设途中眼光较为长远,涵盖现阶段整个农村相关建设,且在城乡建设中重点突出对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相关建设,在发展途中能够做到促进城市乡村共同富裕的目的。

1.2 新型城镇化的特征

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新常态下,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在于以下几点。首先,农民变得市民化。乡村住民能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享受市民所享有的福利待遇,且市民化并不仅仅在于乡村住民进入城市生活,并且能够取得城镇户籍,与市民能够共享城镇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资源。二是城镇化的发展动力得到相应的增强。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的相关展开,需要得到较为强力的城镇化发展动力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深,这就需要城镇化与城镇中开发区域的发展进行有机结合,进而在城镇化的建设中达到产城互动的目的。三是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需要生态建设的协调进行。在城镇化的传统建设中,往往建设进度的开展会伴随着对于土地资源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较大的破坏。传统的建设目的,在于对城镇化建设的先破坏再治理,在进行较大力度的开发项目建设后再对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破坏进行治理,这一现象在新型城镇化中得到了较为良好的改善。

1.3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建设的区别

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传统城镇化建设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建设目的的转换,即从“地”到“人”的建设途径转型。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目的在于城乡居民能够做到资源共享,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能够为城乡居民均提供较为良好的建设环境。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并不在于城市居民单纯的人口扩张或在人口比例上下功夫,而是在居民生活方式上从乡村到城市的彻底转型。

在传统的城镇化建设中,部分地区忽略了城镇化建设主题以人为主这一基本理念,而是片面的注重了城镇相关环境的建设。工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进行,甚至部分区域对城镇化建设的目的存在着认知的缺失,进而将城镇化单纯的理解成为了房地产化。这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固然存在着较大的发展速度和效果,但单纯的进行着城镇配套设施的建设而忽略了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将会使得乡村居民仅仅更换了居住地点,在身份上依旧是乡村居民。在城镇化建设的同时牺牲了乡村居民的幸福指数,这样的建设理念是不可取的。

2 以浑源县为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前提,在居民进行城镇化之前需要满足土地的城镇化。在城镇化建设的阶段中,无论是城乡产业调整、对于城乡居住面积的扩张、人口的扩张还是对于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都离不开对于土地资源的流转。因而作为打破城乡二元化固有局面,对城乡结合建设的相关项目起到积极作用的重要渠道,土地流转能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为农民提供更加广阔的渠道及机会。作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土地流转问题处理较为完善的示范性区域,浑源县在其实际问题解决中具有着一定的示范性。浑源县实际承包土地面积4.13万hm2,流转面积6 133 hm2,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4.8%;转出土地涉及的农户数10 517户,占整体承包土地农户数量的15.3%。无论从流转方式、流转对象还是流转手续来看,转让与整体之间土地所占比率均不能够起到带动浑源县现代农业发展以及本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因此就浑源县土地流转现状中存在的一定问题可以引发出对土地流转相关问题的思考与相关建设途径。

以浑源县土地流转现状来看,我国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流转问题均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组织引导力度往往不足以应对土地流转问题解决的需求。目前以浑源县为例,土地流转往往出自农户对于土地资源需求的降低而自发进行流转,由此可见在实际流转的引导中各级组织起到的作用并不理想。有些村虽然土地已到户,但二轮承包合同未到户,延包未扫尾,直接影响着土地的规范流转,影响着家庭农场的申办。其次,在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失。由于在农村中相关宣传政策宣传并不到位,因而农户以及基层领导干部对于土地流转的积极意义理解并不深入,从而影响了流转的执行,农户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第三,在实际流转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实际的流转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流转手续往往并不健全。因此,为解决我国农村中土地流转现状的固有弊端,在土地流转工作的实际进行阶段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

一是在加强领导以及政策宣传方面进行工作优化。作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者,各级政府应当将土地流转相关工作提高到年度工作重点的高度。县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要针对性地加大土地承包及流转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使乡村两级干部和农民群众全面理解、掌握土地流转政策。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提升领导工作的实际意义,才能够在意识层面提升土地流转工作的效率。

二是在完善土地流转手续以及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相关突破。流转手续作为土地流转工作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进行中能够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转土地实际归属进行促进,进而达到真正建立土地归属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的目的。而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乡两级应单独设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编制。这一举措能够为土地流转相关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以及审查土地转入方资信能力,为承包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提供全程服务。

三是在在激励机制和完善社会保障上求突破。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不利的一大主要原因在于激励机制以及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农户在观念上还保留着对于土地资源的盲目重视以及对流转工作的不信任。因此在对常住人口较少、土地利用率较低的村中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时采取由村委会或乡政府将农民承包地全部反租回来,并引进大型农业项目,将土地出租由承租企业重新对土地进行规划能够更好的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而有效提升流转工作的科学性。

[1]石淑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苏北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基于徐州市三县一区的调研[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7):23-29.

[2]郎晓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践治理机制探索[J].行政与法,2014,(07):49-52.

[3]杨礼茂,傅昕.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J].中国农业信息,2014,(03):19-24.

1004-7026(2017)06-0030-02

F301.2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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