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诊所式教学法”的价值及应用
2017-04-13洪芳芳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洪芳芳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2)
论“法律诊所式教学法”的价值及应用
洪芳芳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2)
“法律诊所式教学”是法学实践教学中很有意义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技巧,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增加学生的职业道德,形成学生的法律职业思维能力,还可以充分实现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以及学生之间的协作。让学生对于将来的法学实践提前有个初步了解。但目前“法律诊所式教学”大多还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受到教学成本、教学主体等各方面的限制,普遍推行的条件尚有欠缺,因此,本文就针对“法律诊所式教学”的价值以及实践操作方案进行分析和探讨,力求建立一套可在高校中普遍推行的“法律诊所式教学法”。
法律诊所;法律实务技能;法律职业教育
笔者从多年的教学经验来看,法学教育不仅是理论教育或者职业教育,而应当是一种素质教育,除了向学生讲授法学理论知识外,关于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法学理论知识是互相融会贯通的,要让学生在法学实践能力中得到最完整的锻炼,开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无疑是最佳的方案之一,但很多高校反映“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在实践中受到指导老师、实践基地、教学方式、教学范围以及教学成本等各方面的限制,很难在高校中得到广泛推行,因此,有必要就“法律诊所式教学”的意义、可行性以及实践方案做一个深入的、系统的分析,以增强其实践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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