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逼婚生育中的自然法和孝文化内涵
2017-04-13胡利明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17年5期
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1)
论逼婚生育中的自然法和孝文化内涵
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1)
佳节团聚时刻逼婚生育成为父母长辈和大龄青年不可回避的话题。逼婚是中国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热词,生育是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之后普遍关注点。其实,逼婚是表面形式外观,生育延续后代才是直接目的,这说明逼婚生育的科学原理集中于自然法和孝文化。所以,逼婚生育确立文明与文化的基础内涵,家庭组织构建生育的自然物质载体和孝文化传承纽带,自然法引导生育的孝文化规则,孝道道德成为生育的孝文化价值标准。
逼婚;生育;自然法;孝文化;孝道
一、问题的提出及特殊说明事项
(一)逼婚生育的社会背景
中国城市化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人口流动性日益加剧,适婚的年轻人(单身没有拟结婚对象的男女青年)越来越多地在外地求学就业,每年春节回家对于他们来说是“最难过的”,本来是回家看看、陪陪父母,而面临最多的却是父母长辈及其他亲朋好友的“盘问”。特别是在父母年岁已高、身体状况稍差,子女即将迈向大龄青年行列时,为人父母者采取五花八门招数要求子女找对象恋爱结婚,此时父母与子女之间形成相互不理解的客观事实,父母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下一代,子女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寻找或找不到可恋爱结婚对象。父母希望子女结婚育子以“证明”完成人生的“重大任务”,子女结婚之后才算真正“成家”,将来才能真正“立业”,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习惯,又是传承孝文化的重要途径,还重点落实自然法规则,更是延续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必经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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