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继承公证困局之破解
2017-04-11周英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周英娟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山西 太原 030006)
【司法实务】
绿色继承公证困局之破解
周英娟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山西 太原 030006)
当下,公证行业面临三个转变:公证性质由权力向服务转变;公证业务领域由传统向新兴领域转变;公证发展动力由行政向市场驱动转变。公证工作也面临三个转变:由单纯证明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变;由被动服务方式向主动服务方式转变;由传统服务手段向信息化服务手段转变。只有适应转变,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主动服务,才能为当事人提供包括绿色继承在内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
绿色继承;公证转变;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一直以来是公证行业的准法定公证事项,但现在面临重重危机。以房产继承、赠与公证为例:《物权法》未写入法定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变为自愿公证;住建部、司法部相继宣布废止《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媒体刊登《房产继承赠与无须办理强制公证能省好几万元》等,对公证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
一、绿色继承公证案件分析
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一起绿色继承公证来谈一下看法:
(一)案件回放
二O一六年一月的一天,王强先生来到我处咨询。据王先生陈述,其祖父王丰于二O一四年八月死亡,祖母刘虹于一九九五年九月死亡,生前在山西省太原市留有一套房产,因其父亲王生已于二OO八年六月死亡,生前仅有王强一个子女,故来咨询办理房产继承事宜,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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