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的路径
2017-04-11蒋毅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蒋 毅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2260)
【司法实务】
检察机关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的路径
蒋 毅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2260)
接受外部监督和强化内部监督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两种途径,是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虽然有监督方式、手段的差异,但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把外部监督意见转化为内部监督,必须规范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公信力
接受外部监督和强化内部监督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两种途径,所谓外部监督是指由来自于检察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为保证检察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以及社会效益而对检察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公众积极参与检察活动从而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内部监督是指检察机关据以执行或制定的关于我国各级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度体系,也是检察机关自律机制。内部监督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具有更直接、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容易实现的特性。为此,检察机关要完善意见收集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的工作机制。这也是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外部监督的主体
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检察机关就必须接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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