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户籍职工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范围的制度设计
2017-04-11
社会建设 2017年1期
关键词:护理
□专题研究:老年照护制度建设
非本地户籍职工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范围的制度设计
桂世勋
在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阶段,如何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职工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设计符合国情的资金运营模式,既体现社会保险公平性,也是搞好不同统筹地区基金合理负担的必然要求,故而十分紧迫。文章介绍了解决该问题可供选择的三种资金运营模式,从未来我国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非本地户籍职工占比高、流动性大、单位为在职职工缴费率低及不为已退休人员缴费、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主要发生在“全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中央财政投入大量均衡性转移支付难度大等特点出发,建议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运营模式最好采用将个人缴费的一半进入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员跨省流动转移从业地时个人缴费的另一半和原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至少60%也随同转入新从业地区统筹基金的统账结合模式。
长期护理保险;非本地户籍职工;资金运营模式
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要求“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试点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随制度探索完善,综合平衡资金筹集和保障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参保范围并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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