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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分析

2017-04-07孙能利

人力资源管理 2017年2期

孙能利

摘要:本文梳理了从建国以来三次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并利用相关统计数据构建了生产函数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三次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实证结果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较农村土地农民所有的制度、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更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效率;另外通过断点回归发现,以1994年为转折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后期的制度效应明显弱于前期。论文基于此提出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 经济绩效 johansen检验

农村土地制度是我国经济制度的核心,关切着农民福利、农村和农业的持续发展。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三次较大的土地制度变迁,即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及家庭承包责任制。显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制度的替代和转化对于如何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进而调整生产要素组合投入及最终农业产出具有重大影响。基于此,本文首先对我国三次大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系统梳理,并构建生产函数模型定量分析要素投入的贡献变化以测度制度经济绩效,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及趋势提供理论支撑。

一、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及家庭承包责任制三次大的变革,每一次制度改革都是基于农村发展现状和历史事实,对于解放农村生力,促进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制(1949年-1956年)

建国之初,我国实行了土地农民所有权制度并建立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民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生产资料共享,农民之间联系加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发展。但同时,由于土地规模小,生产工具不足等不利于农村机械化生产,生产成本相对较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也较差。更为重要的是受重工轻农等政策的影响,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差也限制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2.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1957年-1978年)

为克服了农民分散经营、生产成本过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特点,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会示范章程》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这样,土地集体所有制全面实施。农民集体参加劳动,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和分配。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生产资料、生产成果都归集体所有,虽然有利于规模农业的发展,但农民被强制加入合作社,严禁退出,造成了诸多“搭便车”的现象及监督成本过高的问题。

3.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1978年-至今)

1978年后,我国开始推广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制度,激发了农民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了监督成本,解决了多劳与少得或不得的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又一次增长潮。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弊端也逐渐凸显,如农村土地产权边界不清晰导致土地增值的产权纠纷现象日益突出,土地流转和配置效率较低,且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模式不利于土地绩效的提升和规模化生产要求等。

二、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济绩效的测度

土地制度变迁的根本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因此,土地制度变迁主要围绕着如何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如何激励农民选择合适的生产要素投入进而影响农业产出,如是,为分析不同土地制度绩效,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弹性成为重要指示性指标,通过测度要素的投入产出弹性以甄别制度变迁绩效,探寻其演变规律及可能趋势,为未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路径选择。

1.模型及数据说明

本文采用生产函数如下:

Logy=B0+B1Loglabor+B2Logland+B3Logfer+ε

其中,Y表示农业总产值,本文采用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种植业产值作为产出变量。Labor表示劳动投入,本文用乡村从业人员表征农业劳动力投入,其中由于1949年至1951年的数据缺失,本文采用Holt两参数平滑法对缺失值进行了估计,其中两个平滑系数分别取0.15、0.1。fer表示化肥投入,1949-1969年的部分数据采用Holt平滑法并综合考虑了实际意义和估计误差的情况下,参数取值0.4。数据来源于《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和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2.实证结果

为避免伪回归,保证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本文对所有变量进行ADF检验,结果显示5%的显著水平下,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三个阶段的模型实证结果见表1。

从表1可见:第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情景下,化肥投入和土地对农业产值的贡献显著大于其他土地制度;第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情景下,劳动投入对农业产值的贡献均小于农村土体农民所有制情景;第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情景下,劳动投入的减少反而能够促进农业产值的增加。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情景下,劳动投入的弹性为负,说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经济绩效可能存在结构变化,本文利用chow检验建立断点回归模型,以测度制度绩效的演变趋势及规律。根据Quandt-Andrews断点检验(表2),我们发现1994年为结构变化断点。

我们分别构建了1979-1994年及1995-014年两个生产函数的协整模型,结果见表3。

表3结果显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绩效的确在1994年发生结构性变化,且化肥和土地的投入对农业产值的贡献都在下降,劳动力的投入产出弹性负向调整明显,该实证结果说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到了必须进行调整的阶段,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彈性持续下降,不仅抑制了农民积极性,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及产业化。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应证了模型结果,即劳动投入的减少反而能够促进农业产值的增加,造成了大量耕地荒芜,资源浪费,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居民社会福利改善及农业竞争力。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为源东力。—方面,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也是生活保障,只有在制度框架下保证土地产出的经济性和土地使用权的确定性,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只有在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权利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民切身利益,调动农民的创造性集中广大农民的力量去发展农村经济。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要体现包容性增长思路即兼顾效率与公平。—方面,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要着重效率的提升。只用通过设计有效的土地配置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才能充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产出,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生产要素流通及市场机制,让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从而使农业生产要素以合理的比例相结合以提升土地产出率。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要力求公平。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应该注重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和社会公平,维护和保障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应以产权改革为重点。要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所有权模糊等问题,将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及其权利界限以法律形式明确,厘清产权边界,让农民能够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流转的合理机制,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模式,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