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机制之缺陷研究
2017-04-07陈仪贺林波
法制博览 2017年3期
关键词:法律
陈仪 贺林波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亟待解决的问题。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东方特色且具有深厚传统文化内涵的司法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关键词:人民调解;缺陷;展望
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194-02
作者简介:陈仪,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贺林波,博士研究生,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
一、研究概括
在中国知网(CNKI)上以“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关键词,可以搜出2013-2015年的文献共15,263篇,以“人民调解机制”作为关键词得到2013-2015年的文献共4,054篇;上述内容表明近年来人民调解解决机制的相关学术研究还是非常丰富的,但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中仅占26%;因此,人民调解的深入研究亟需加强。
二、人民调解机制概述
(一)现状分析
人民调解机制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人民调解是指不通过诉讼,由人民群众推选而成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弄清事实真相,进行说服教育工作,进而解决纠纷当事人之间矛盾的一种方式。但是,近年来,人民调解有虚化的趋势。
具体表现为20世纪以来,社会矛盾频发,在形式上表现为医疗纠纷数量急剧上升;但是与此相对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人数、人民调解纠纷数都大幅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民调解的弱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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