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及判定主权归属的方法
2017-04-07苏晨
法制博览 2017年3期
摘要: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见证了许多历史上的大事件,并在学界和民间引发了新的讨论热度。这其中不难看出,关于领土主权争端的讨论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新的一轮热议的爆发更是证明了领土主权争端不会轻易画上句号。在领土主权争端中,除却管辖权等程序性事项,判定领土主权的归属以及对于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有进一步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在眉睫。本文旨在浅析现代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并归纳总结了三种情况下领土权源可能存在转移的情况,以及主权展示活动的多寡对于判定主权归属的影响。
关键词:领土主权;取得方式;权源;领土主权的转移;主权展示活动
中图分类号:D9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118-02
作者简介:苏晨(1992-),女,汉族,辽宁人,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领土法。
国际法上传统的领土取得方式主要有五种: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和征服;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现代国际法上产生了一些新的领土变更方式,主要是民族自决和全民公决。这些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还是现代意义上的领土取得方式,在案例中以各种形式变化地存在着。就笔者看来,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像是骨架,在没有骨架或者错误骨架的基础上补充任何的“肉”都不能让这条“鱼”游起来。但是国内关于领土法,因为其非成文法以及司法裁判方式的不同的性质,使得相关撰文研究较少,且多数集中于一个或多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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