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社会视角下的新媒介伦理建构
2017-04-02刘明洋吕晓峰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8期
关键词:受众
刘明洋 吕晓峰
(山东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传播学研究·
媒介化社会视角下的新媒介伦理建构
刘明洋 吕晓峰
(山东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媒介与社会深度融合和相向互动,形成了以媒介社会化和社会媒介化为结果的媒介化社会。媒介化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组织层面的认知族群变化、权力场域变化,社会交往层面的媒介关系成为基本社会人际关系、媒介消费成为基本社会交往方式、媒介模仿成为基本社会文化范式,社会生态层面的组织化生态向个体化生态转型、媒介冲突由媒介领域向社会领域转移。与媒介化社会相伴的媒介伦理失衡,表现在媒介职业伦理上的新媒介暴力,媒介行业伦理上的过度资本化和媒介社会伦理上的泛娱乐化。解决媒介化社会的伦理失衡问题需要从三个关系入手进行新媒介伦理建构——解决好媒介与人、媒介与媒介、媒介与社会的关系。
媒介化社会;媒介伦理失衡;新媒介伦理建构
媒介化社会的基本逻辑,是媒介与社会更加深度的融合。这种融合,表现为媒介与社会相向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两个维度的递进,并进而形成互动的结果,一个是媒介的社会化,一个是社会的媒介化。
一方面是媒介的社会化。这使得媒介既超越单纯的作为“社会公器”的传统角色定位,也超越单纯“社会守望”的传统功能定位,而是呈现出“媒介即社会”的全新景象。一方面,媒介的概念不再等同于一般的媒体,而是从组织和工具层面进一步提升为关系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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