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国外文使用管理及文化资源外译研究综述
——兼议“翻译政策研究”*
2017-03-31华东师范大学林元彪汪幼枫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2017年2期
华东师范大学 林元彪 汪幼枫
引言
近些年,“语言翻译”①从政策和战略层面看,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语言”方面的主要工作可以分为:语言标准化和规范化(如汉字字形整理、推普等)、语言保护、语言传播(如汉语国际推广)、语言教育(如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和一般的外语教育)、语言服务(如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等,管理归口基本上集中在国家若干部委。本文研究的两大内容版块,外文使用管理传统上属于语言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内容,因为截至目前我国境内的地名和公示语翻译管理传统上以制定和执行各级各类标准为主要形式(上海和深圳已经立法,但管理凭据仍然是各级公示语翻译标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后,本文的另一内容版块“文化资源外译”得到高度重视。我们把这两方面合起来并结合国家语委及其他有关部委的整体工作内容名之为“语言翻译”,并与一般意义上的“翻译研究”或“翻译”相区别。从2014年我们承担“中国语言文字蓝皮书”《中国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发展报告》的编写工作开始,我们把“语言翻译”作为与语言规范、语言传播等并列的内容版块,统领外文使用管理和文化资源外译这两方面的研究内容。这一做法得到编委会众多专家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我们认为有必要继续使用并推广这一概念,因为它比较有效地说明了政策的对象及其和语言的相关性。大踏步进入国家战略以及行政管理层面。前者体现在“中华文化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等若干重大战略倡议当中,后者更已经是在许多方面有法可依的政府事务性行政管理工作,特别是公示语翻译及地名翻译等我国境内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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