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产假员工伤不起
2017-03-31黄振东
人力资源 2017年3期
黄振东
最近,有位读者咨询,提前结束产假返岗后应该拿正常工资还是产假工资?小编问,能休产假为什么还上班呢?这位读者的回答不尽让人担忧:原来,她担心产假休完,原来的岗位被别人顶替,别说产假了,工作可能都保不住。看来,想在产假员工身上动心思的企业不在少数。那么,对产假员工调岗降薪又有哪些风险呢?
小王2011年12月19日入职,担任总经理秘书,平均工资为4037.98元。
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10日小王休产假,产假工资每月为1169.62元。公司认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产假期间发放最低工资的规定发放的工资数额合法有效。
产假回来后,公司单方面将小王的岗位调整为工程管理中心资料员,工资降为2013年9月2887.30元,2013年10月2351.98元。小王虽不接受调岗安排,却在当年11月提交的请假单上部门信息注明的是“工程监控中心”,公司以此为据认为小王认可了新的工作岗位。
不久,小王提出辞职,并于2013年12月5日申请仲裁请求:
1.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10日产假期间未足额支付的工资报酬14371.56元;
2.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擅自减少的工资报酬4037.98元;
3.2013年11月工资4037.98元;
4.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189.9元。
法院最终认为,小王提交请假单的目的是请假,在小王未对工作岗位明确予以确认的情况下,填写的部门信息不能视为小王同意岗位的调整。该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总经理秘书岗位取消,且公司调整小王工作岗位后工资水平与原岗位相比下降幅度较大(高达42%),与原岗位工作水平并不基本相当,因此,公司调整小王的工作岗位不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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