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汪端《明三十家诗选》中的诗学思想
2017-03-28张思梦黄晓丹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年5期
张思梦,黄晓丹
(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论汪端《明三十家诗选》中的诗学思想
张思梦,黄晓丹
(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清代嘉道年间著名才女汪端所编纂《明三十家诗选》,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唯一的一部女性作家编纂的男性诗歌总集,诗选中所蕴含的评诗标准,体现了汪端独有的诗学思想。研究诗选的编选动机对于把握清人对明代诗坛的看法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围绕汪端《明三十家诗选》中所蕴含的清真为旨、知人论世、以诗存人诗学思想展开研究,深入论述汪端乃至清代文人对明代诗坛的看法,进一步完善清人编选明诗的体系框架,并将其投射于清代女性文学研究之中。
汪端;《明三十家诗选》;诗学思想
I207.22
“选者(批评家)根据某种文学批评观制订相应的取舍标准,然后按照这一标准,通过‘选’这一具体行为对作家作品进行排列,以此达到阐明、张扬某种文学观念的目的。因此,选本也是一种文学批评方式。”①蕴含在选本之中的批评标准,是编选者诗学思想的直接体现。施淑仪在《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卷八中提及汪端“尝取宋元明及国朝人诗集与之,阅一过辄弃去,留高青邱、吴梅村两家集,又去吴曰:梅村浓而无骨,不若青邱淡而有品”②。汪端年少学诗时独留青邱的这一举动,对她一生的诗学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清真为旨、知人论世、以诗存人等诗学观点甚至其创作诗选的动机皆缘于她对高青邱的偏爱。
一、清真为旨
在《明三十家诗选》中,“清真雅正”几乎成为汪端选诗论人最主要的标准,“兹集所收虽面目不一,要皆无悖于清真二字,优孟门户之习,吾知免夫”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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