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
——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会议综述
2017-03-28吴子瑶
财经法学 2017年1期
吴子瑶
张 雅
2016年7月16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协办的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深圳大学以及全国其他高校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围绕“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这一主题,就经济法发展中的诸多前沿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度研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主持开幕式,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王瑶琪教授,经济法学界泰斗、北京大学法学院杨紫烜教授,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
会议主题研讨环节共五个单元,多位专家学者在会上做了精彩发言,与会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点评。
一、经济法学发展理论中的经济法总论问题
(一)经济法相关理论争议辨析
北京大学法学院杨紫烜教授在会上对经济法发展过程中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综合的阐述。其指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同时,其也对经济法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理论争议进行了辨析:认为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竞争关系,属于市场监管领域,故竞争法不是与经济法并列,而是属于经济法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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