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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背景下的反腐工作浅析

2017-03-22庄雨冀宁

商情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规腐败监督

庄雨+冀宁

(梧州学院)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胡锦涛主席在报告最后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要求,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本文将简述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反腐问题的内容,简要总结十七大以来党的反腐举措与成就,指出这些年来党在反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十八大反腐措施

一、十八大报告提到的反腐败问题

在报告中,胡锦涛主席谈到了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系列新成效,但他在随后也强调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长期性、复杂和严峻性,反腐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对党造成致命的伤害,甚至有可能亡党亡国。故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并自始至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从而做到标本兼治。

二、十七大以来党的反腐举措与成就

十七大以来,党开展了系列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党治理腐败的能力。如在法规制度的建设方面,据不完全数据统计,五年以来,党起草制定的法规法规就有60余部,各省市起草制定的反腐倡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高达达500余件,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宣传教育方面,通过摄制系列影视作品来宣传党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及所取得的輝煌成就,从而赢得群众的好评;组织学习身边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已达到示范教育的作用;在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方面,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等。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为适应互联网发展而开通了政务微博和廉政手机报,党建上云平台等,让群众时时监督政府政务,让政府走向透明开放。在中国的反腐决心已经凝结为密集反腐行动的今天,从党对贪官无论大小一律从严处理,特别是最近的28虎落马令人惊叹,可见党的反腐力度之大。

三、反腐工作的不足及反腐行动的建议

虽然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反腐败工作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在土地、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等一些领域腐败行为仍然是易发多发区;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牟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三是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四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了新的变化,五是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自身监督机制;六是执法不严,追责力度存在明显不足,同时对行贿者和受贿者的惩处力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很难降低行贿的成本和风险;七是没有一部统一的反腐败法对腐败行为进行明确界定,许多法规内容含义存在模糊,然我国在2005年加入了《反腐公约》,为国际反腐合作的加强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国内法律制度的衔接缺失,加上《公约》本身的效力具有局限性,《公约》本身并不能替代国内的反腐败法;八是政府部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够以致于导致监督不力,权力内部运行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从反腐败斗争的严峻现实的视角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十分紧迫。近年来,我国的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成效也十分显著,但是,现在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很严峻复杂。究其原因,虽有多个方面,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法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就成为新形势下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紧要任务。

此外,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反腐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治腐防腐的成效如何,关键在于是否有科学和健全的法规制度。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而不是只是放在口头上,在工作中要加大对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努力扎密、扎紧、扎牢反腐倡廉的制度笼子,为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重要的保障,让权力真正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针对上述提到的反腐败工作的不足,建议如下:一是要建立对纪委的监督体系,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承担着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职责,故自身更需要过硬,但应该由谁来监督纪委,如何防止“灯下黑”,这就必须建立监督者受监督的相关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各行各业的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与各行业专业机构合作,对该行业的腐败高风险环节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具体的规章制度来预防;四是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及奖惩制度;五是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面向当前乃至未来的反腐败法,并对腐败行为进行明细规定,同时协调好各反腐法规与《反腐公约》之间的关系,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六是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促进政务透明化,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廉政信用档案和财产申报制度,剥除官员的隐性利益,加强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政府的监督能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将反腐进行到底

由于我国正处于政治、经济、社会制度转轨时期,反腐败体制和机制仍存在许多不足,这更需要我们立足于基本国情的前提下,借鉴反腐经验来完善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模式。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的进一步深入,各种腐败行为也随之日益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它们企图通过这种改变来应对日趋完善的反腐措施。因此,我们需要以更专业的水平和更高的眼光来制定相应的反腐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的始终坚持,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将政府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人民的反腐败行动结合起来,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将现实世界的实际反腐和虚拟世界的网络反腐结合起来,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道路。将反腐进行到底,不能仅仅是口头上说说,而是要真正的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清廉的政府必然能带领崛起的中国走向更高的辉煌。

参考文献:

[1]薛冰.论加强与完善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9:372-373.

[2]祁建平. 《反腐公约》与我国反腐法律机制的完善[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2:127.

[3]过勇.改进和完善我国反腐败体制机制的政策建议[J].中国察,2009,11:42.

[4]黄桂荣.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应完善五项机制[J].岭南刊,2011,01:59.

基金项目:梧州学院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2015D009;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ZJ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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