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流派浅议
2017-03-18吕佳佳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探讨
吕佳佳
摘 要:戏剧流派是戏剧艺术中的一个重要命题,研究戏剧流派的审美价值、戏剧流派的形态类型、戏剧流派的构成要素,对戏剧艺术的繁荣与发展,既有理论启示意义,又有实践参照价值。为此,本文就此试作浅议,以就教于方家和戏剧同人。
关键词:戏剧;流派;探讨
中图分类号:J809.9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05-0025-01
一、戏剧流派的审美价值
流派是文学艺术中的一大美学课题,古今中外的文学艺术家,都对流派问题予以极大的关注和格外的重视。所谓“流派”,“是指在中外艺术发展的一定历史时期里,由一批思想倾向、美学主张、创作方法和表现风格相似或相近的艺术家所形成的艺术派别。”(彭吉象:《艺术学概论》)流派以风格为基础,而风格则是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流派、一个人的文艺作品所表现的主要的思想特点与艺术特点。风格与流派都是艺术个性的集中体现,也是艺术成熟的标志。而文艺创作贵在富有艺术个性,个性愈鲜明,作品就愈成功。因此,风格和流派也就自然成为文艺作品所刻意追求的终极目标和理想境界。一切文学艺术皆如此,戏剧艺术当然亦如此。
从戏剧本体美学属性而言,个性是体现作品审美价值的核心与磁石,著名喜剧大师卓别林说过:“对于艺术来说,没有什么比个性更重要的了。”艺术首先就意味着它的个别性、独特性。我国传统文艺理论中的“文似观山不喜平”、“凡人贵直,诗贵曲,故有‘文曲星之说焉”,说的都是个性的审美价值。……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