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课程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17-03-13陈宇斌王二丽付达华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7年4期
陈宇斌 王二丽 付达华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护理系,福建 漳州 363000;2.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福建 漳州 363000)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实施建议等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得更为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1]。作为教学体系的基石,课程标准的合理制定及科学、准确评价的重要性勿庸置疑。
一、高职教育课程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属性是就业性、大众性、产业性和社会性,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担负着职业教育和培训任务,必须依托地方、行业和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单元-课程,其课程标准的有效性是职业教育目标达成的先决条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2]明确指出: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因此,课程标准的制订首先要求高职院校的老师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完成,还要求将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所要求的内容对接、教学实施过程与生产、工作过程对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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