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以房抵债协议买卖条款之法律效力
——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为中心

2017-03-13裴亚洲单星辰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效力

裴亚洲, 单星辰(北京化工大学 文法学院, 北京 100029)

论以房抵债协议买卖条款之法律效力
——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为中心

裴亚洲, 单星辰
(北京化工大学 文法学院, 北京 100029)

以房抵债协议是指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的协议,其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对于该协议中买卖条款的效力的认定存在有效与无效的争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则对其效力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因为以房抵债协议不存在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且与流押契约有明显区别,因此不能直接对其买卖条款的效力进行否定。通过对以房抵债协议买卖条款的性质进行剖析,对让与担保说、后让与担保说、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说提出质疑,指出其本质上属于代物清偿预约,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债权人可以排除第三人对房屋价款的请求权,即债权人此时享有物权期待权,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此类争议的解决提供一个可以参考的路径。

以房抵债协议; 买卖条款; 民间借贷合同 ; 代物清偿预约

以房抵债协议是指当事人针对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两协议,并在借款协议中约定买卖双方同时分别为出借人及借款人,借款人如到期未能偿还借款则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约定这种“以房抵债”的处理方式的协议构成实践中的以房抵债协议。以房抵债协议的实质是以房屋买……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效力
债权让与效力探究
免责条款对第三人的限制效力——以货运合同为中心
日常降糖好方法,中医食疗效力彰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研究
论违法建筑转让合同的效力
论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论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判定*——评最高法[2013]民四他字第13号复函案例
如何看待“准继母”陪同下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效力
薄轨枕的效力得到证实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既判事实预决效力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