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玄学中个体与群体的辨证关系分析
2017-03-12高建华
林区教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儒家
高建华
(临沂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临沂 276005)
魏晋玄学中个体与群体的辨证关系分析
高建华
(临沂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临沂 276005)
在魏晋险恶的政治环境下,王弼、嵇康、阮籍、向秀、郭象等名士对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王弼在形而上的视域下论述尊重个体的主体性,并强调崇本举末、一以统众,嵇康、阮籍在宇宙论视域下论述“以从欲为欢”的身躯我,向秀、郭象由宇宙论视域下的独化转化为形而上学的“同一”。此时的魏晋士人总体上继承汉代以来混杂难分的宇宙论和形而上学思想。
魏晋玄学;个体;群体
一、尊重个体与崇奉群体
作为魏晋玄学的发轫者,王弼在论述自然与名教关系时,强调名教本于自然,进而强调化当然为自然。其中蕴含着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例如,他在解释“周易·无妄卦”时曾说“处不妄之极,唯宜静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另外,他还强调“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也就是说,“静保其身”意味着保护个体的存在;“修己莫若自保”,亦即道德上的自我实现必须以个体的自保为当然前提。
王弼对个体的强调并不止于个体的肉体存在,它在更深层的意义上蕴含着对自我的反省意识。王弼以上尊者为例(旁及一般君子),深刻阐述了这一点。王弼借解释“周易·观卦”而演绎道:“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故观民之俗,以察己道。百姓有罪,在予一人,君子风著,己乃无咎。”
王弼在强调上尊者及一般君子的主体责任意识时,展示出其“志在济物,心存公诚”的追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