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壮大志愿服务事业(摘选)
2017-03-08顾朝曦
学会 2017年1期
顾朝曦
2016年6月,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进入组织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对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影响深远。
目前,我国正式登记和在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已有18万多个,凝聚了超过6600万名志愿者,是汇集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一、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意义重大
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是回应社会需求、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手段。在一些发达国家,志愿服务组织已经成为提供社会服务、改善民生福祉不可或缺的力量。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有利于搭建志愿者和服务对象联通对接平台,解决志愿服务信息不对称、渠道不通畅导致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志愿服务的整体性、规范性、专业性和持续性;有利于推动志愿服务从传统便民服务、邻里守望相助向现代社会服务领域拓展,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向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延伸,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有利于团结各种志愿力量,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困难职工、贫困人群、特殊困难群体等为重点,通过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计划、阳光助残志愿服务计划、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和城市困境流动人员志愿服务项目等,实现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定向帮扶和精准服务,推动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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