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京津冀冀乡村旅游区域PPP投融资制度法治化研究

2017-03-03周明勇

现代管理科学 2017年3期

摘要:随着京津冀都市经济区域的形成,冀乡村旅游业客观地演化为京津冀冀乡村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经济增长极。然而,由于该区域交通、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的无规划或滞后性以及该区域政府的财政资金不足,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制度法治化,不但要运用PPP投融资模式,从自然的生态制度和制度的生态制度进行制度完善,还要从金融系统的生態化出发,构建生态PPP投融资法治制度。

关键词:京津冀乡村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生态PPP投融资;法治研究

一、 问题的提出

PPP即公私合营投融资模式,是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一种,主要解决的是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顾名思义,京津冀河北乡村区域PPP融资模式主要目的,是河北乡村旅游区域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京津冀都市经济圈中冀乡村旅游区域产业结构失调的问题。从系统理论来看,这就隐含着区域产业结构失调和PPP金融系统是失调两个方面问题;其中,区域产业结构又包括河北乡村旅游区域内部的交通、环境承载负荷的失衡及其调整问题,二是包含第一层次的京津冀都市圈结构失衡及其调整的问题。要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要探讨京津冀河北乡村旅游经济制度的变迁规律,从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两分法”人类社会最基本矛盾规律着手,运用系统理论分析京津冀冀乡村旅游区域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其次是河北乡村旅游区域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一是要从京津冀系统的生态功能定位及在些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经济增长极的功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