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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强化措施

2017-02-26李康康

益寿宝典 2017年32期
关键词:安全法监管食品

李康康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却仍然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围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而且执法问题还普遍存在,对于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管工作急需加强。

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1.1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不完善 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管一直被广大群众所诟病,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存在着职责不清、多头执法等问题,导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屡禁不绝。诸如三鹿奶粉、毒大米、毒腐竹之类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因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1)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的改革尚未到位,改革只到省级部门,而且改革也尚未完成,省以下的部门尚未进行改革,造成执法上的困难;(2)缺乏健全的协调机制,各行政机构没有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而且缺乏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3)各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清楚,导致相互推诿;(4)监管技术和监管资源缺乏且利用不足[1]。

1.2 相关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 由于《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还比较短,相关配套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对于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消极的影响。行政法规方面,食品卫生许可制度以及保健食品的监管制度尚未出台。对于《食品安全法》上关于食品标签等方面的规定也因为种种原因没能顺利的进行操作,给生产经营和执法造成了极大的麻烦。大部分省份没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即使有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执法的现状也不理想。

1.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基础有待加强长期以来我国国民和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关于食品安全的检测、评估以及预警工作也是近年来才开始进行,对于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风险检测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检测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各地工作开展的情况也不尽相同,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还有较大差距。

1.4 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当前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比较混杂,大体分为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四大等级。由于各标准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差异,有些甚至连监管部门都不能对于标准给予正确的解释,企业更是无所适从,这就给许多不良企业以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政府的管理成本被加大。

1.5 部分地方政府对于经费的投入不足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实施条例虽然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也要求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须对于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但是由于中西部一些地区欠发达,经济困难导致经费的到位率低,或与规定的经费数额相差甚远,导致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得不“偷工减料”,这也为食品安全留下了较大隐患。

2 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2.1 完善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要想建立起新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督体系就必须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并且积极的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具体应该在以下几个环节加强:

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三大利益主体的职责与权限,赋予社会与消费主体监督权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要注重食品安全监管前瞻性,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后向抑制和前向抑制的关系,实现食品供给的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努力推进食品的召回制度和可追溯制度,确保产业链中每个环节都能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强制推进食品生产的相关准入制度,淘汰那些没有生产条件的企业[2]。

2.2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应依托三大利益主体,分担监管成本。其中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主体,应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础建设成本,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减轻供给主体和消费主体的负担;利用政策许可,采取授权第三方检测的方式,有效地整合社会现有资源,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以及部分企业拥有的较多食品安全监测资源优势,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监管基础建设的成本,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提高人们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满意度。积极响应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首先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果断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其次要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意识,主动承担监管体系建设成本,通过支付高于食品价值的价格去分担监管体系建设的成本,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2.3 提高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和质量标准水平 充分的进行资源整合,将分散的卫生、质检、工商、农业等部门的检测力量联合起来,建立起一批具有权威性的高效、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体系,充分的依托各实验室进行资源汇总,建立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数据库。持续加强对于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及时发布相关的检测信息,从根本上促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提升。

2.4 从市场经济入手,探索食品安全的新途径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履行社会责任。应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大家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且关系到生产企业的命运,关系到我国食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声誉。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监督意识,媒体应在这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避免使优质产品的生产者长期缺乏动力,出现“以劣斥良”的现象。

[1]杨辉.我国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立法建议[J].江苏食品与发酵,2007,(1):9-13.

[2]孙斌.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11):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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