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2017-02-24胡小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胡小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商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胡小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商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税法课程是高校财会专业的主干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地方高校转型发展需求。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应用于税法课程,是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需要。税法课程的翻转课堂分为课前、课堂及课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学习任务及目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既有助于学生牢固掌握税法理论知识,又能提高学生的税务实践能力。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要得到有效实施,学校、教师和学生三方须共同努力。
翻转课堂;税法课程;应用研究
高校财会专业的税法课程,知识容量大、课时少,传统的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课程的考核也主要是依据期末考试的一纸试卷。因此,绝大部分学生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应付考试,而对税法理论知识一知半解,面对涉税事务更是一筹莫展。随着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增大,这种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迫在眉睫。伴随信息技术发展而出现的“翻转课堂”为税法课程的教与学提供了新的思路。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就是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师提供以教学视频为主要形式的学习资源,学生在上课前完成对教学视频等学习资源的学习,师生在课堂上一起完成作业答疑、协作探究和互动交流等活动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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