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以传统文学作品为例
2017-10-16李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李 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法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探究式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以传统文学作品为例
李 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法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探究式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课程中的实践,可通过选择合适的传统文学作品,根据其中体现的传统法律制度设计探究作品的内容。探究式教学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实施的基本条件和课程特点,教师应事先构建好探究式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并为确保探究式教学法的顺利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学生不仅要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要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善于提出问题。
中国法制史;探究式教学法;传统文学作品;课程
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但在实践中却因为对其缺乏正确的认识、课程本身的难度、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落后而备受冷落,因此,将探究式教学法引入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尤为必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的中国法制史课堂教学,尝试将该课程与传统文学作品相结合,引入探究式教学法,从而使该课程焕发生机与活力,为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了新思路。
一、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法的界定
探究式教学法是美国施瓦布教授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1],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以自主学习和合作讨论为前提,以教师提供的教材、课题、资料为内容,通过阅读、思考、讨论等途径去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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