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禁绝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2017-02-18本刊编辑部
新课程研究·上旬 2017年1期
本刊编辑部
近年来,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基础教育的新热点,社会高度关注。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连续出台文件,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力图遏制有偿补课。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提出了六个“严禁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通报批评、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分。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治理办通报了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包括湖南省衡阳县第六中学、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广西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等六所中小学校及有关教师,上述地区也都对涉事学校和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政策高压之下,目前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明目张胆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还远没有达到大幅度下降的目标要求。从公开的信息看,部分省份去年依然查处了多起典型案例,涉事在职中小学教师在个别省达到数百人。一些重点城市和地区高压态势明显,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在许多县城,有偿补课现象依然较为普遍。同时,“隐秘式”有偿补课早已暗流涌动,成为有偿补课的新形式,给查处带来了很多困难:一些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家里组织补课,且人数不是很多,既不易被举报,职能部门也无法进入居民家里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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