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我国人身保险的利益问题
2017-02-15冯干旭
财经界·下旬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问题
冯干旭
摘要:人身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性概念,关系到保险的效力问题。近些年,随着人身保险的业务拓展,其问题逐渐凸显,对人身保险的作用发挥造成一定的影响。鉴于此,本文对人身保险利益的基础概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人身保险 保险利益 问题
一、人身保险利益的基本特点
(一)保险利益客体是人的身体或生命
与其他的保险利益相比,人身保险利益是针对人体的健康制定的,通过对人体的健康以货币形式进行衡量和体现。
(二)人身保险利益的经济性和精神性
人身保险利益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对人的身体状态的恢复所支付的费用的补偿实现其自身的经济性的。其费用的确定并非单纯的以恢复健康所需的医疗费用为准,而是将与之相关的其他支付费用,如看护费等,纳入到人身保险的报销范畴内,实现经济性的充分诠释。与此同时,人身保险还能够起到一定的心理疏导和慰藉作用,实现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心理保障,突出了人身保险利益的精神性。
二、人身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一)合法性
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应该以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为依据,不能违反相关的规定和习俗,否则保险合同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其相关内容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撑,难以有效执行。所以,保险合同必须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框架内制定。
(二)经济性
人身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损害或伤亡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投保金额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减轻投保人因为支付相关的费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实质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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