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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西南民族地区的木材贸易研究

2017-02-06许存健

广西民族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清代

【摘 要】清代沅水流域的木材贸易极为兴盛,商人采购的木材在湖南的托口、洪江、常德等地集散,进入长江后运销汉口、南京及江南地区,官府采办的皇木则经运河输往北京,沅水流域因木材贸易已逐渐融入了全国市场。沅水流域的木材贸易从雍正时期开始迅速增长,到乾隆中后期输出量保持平稳,在嘉庆时出现峰值,贸易额最多达80多万两。咸丰以后,由于当地发生动乱,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太平天国运动又阻碍了正常的贸易往来,沅水流域的木材贸易逐渐衰落。

【关键词】清代;沅水流域;木材贸易;辰关

【作 者】许存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天津,300350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5 - 0126 - 007

沅水是黔东南和湘西地区与外界交流的主要水道。沅水发源于贵州的清水江,沿途接纳渠水、洪江、■水、溆水、锦水、熊溪、酉水等支流,汇入洞庭湖,从而与长江相连通。清雍正时,在黔东南和湘西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并疏浚了清水江河道,随着这两个地区的开发,沅水流域丰富的木材资源被商人运往长江流域和华北地区销售,从此将该地区纳入到全国市场中。本文通过对沅水流域各府县木材产出情况以及木材的销售市场情况进行梳理,考察沅水流域输出的木材来源与运销。在此基础上,利用沅州中游之工关——辰关的税收数据,探讨清代沅水流域木材贸易的变化趋势,并计算出通过辰关木材的流通量和价值量,进而估测清代沅水流域木材贸易的规模。

一、沅水流域各府县木材产出情况

贩运于沅水的木材主要来源于贵州东南部和湖南西部,还有少量来自广西。贵州木材的采伐始于明代的皇木采办,明代曾多次派员前往贵州地区采木,王士性指出“楚中与川中均有采木之役,实非楚蜀产也,皆产于贵州深山大垅中耳”,[1 ]95但明代时主要限于政府采办,商业性木材贸易尚未大规模的展开。雍正七年(1729),“鄂文端与巡抚张公广泗请开濬(清水江),自都匀府起至楚之黔阳县止,凡一千二十余里,于是复有舟楫之利”。[2 ]333此后,贵州东南部的黎平府、都匀府和清江厅开始大量输出木材,外地商人前往卦治、王寨、茅坪(即“内三江”)和托口、洪江、常德采购木材,沅水流域的民间木材贸易由此兴盛起来。清政府这一时期对苗疆的征伐,也促进了清水江流域木材的输出。贵州的木材输出主要经清水江和渠水运输,清水江流域是杉木的主要产区,黎平知府俞渭称:“东北近河一带,栽种杉木,转售商贩,放运出江,藉可获利。”[3 ]16黎平府所属的锦屏县,是木材输出最多的县份之一,天柱县也是较早输出木材的地区,天柱县“山屏列如几案,余因蒐採木植”,[4 ]26清水江下游地区现在保留着大量的林业契约,形成了独特的林业经济。乾隆以后,清水江中上游地区也开始有了木材输出,位于中游的清江厅“验山多童,先年之苗不习松杉等利,山中之树听其长养,竟多不知名,今则种松栽杉者郁郁”。[5 ]173清水江上游的都匀府是开发最晚的地区,直到晚清时期木材贸易才发展起来,如都匀府八寨县“产木甚多,然业木商者,邑人甚鲜,数十年前,两湖两广商人云集,人民不知十年树木之计,任意贱售”。[6 ]363清水江的木材以杉木为主,也生产楠木、樟木、松木,随着原始林的砍伐殆尽,杉木的人工种植得到发展,到乾隆时,当地已经形成一套完备的人工林营造技术。清水江所产木材,质量较好,价格也高,行销长江中下游地区。黎平府所产的木材,也有部分经渠水输出,“黔省所出杉木,木次必经渠河,旧设牙行,以俟远省商人怀资到此,与黔民交易”。[7 ]471清代清水江的苗族和侗族,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发展出林粮间作的杉木种植技术,一直能够保持木材输出的数量,成为沅水流域木材输出的主要来源。

湖南西部属武陵山区,山多地少,森林茂密,从明代开始便已有了木材的输出,到清代时也得到延续,但由于在明代时很多原始建材林已被砍伐,清代的输出以杂木为主。如渠水流域的靖州,明代时产杉木较多,是皇木采伐地之一,但到清代数量减少,质量也较差,已经不属于皇木的采伐范围,“产材木只属薪樵之用,少中栋梁之选,……凡值委办皇木之员偶一经过,俱派人往他境采办,不与本州相涉”。[7 ]471靖州所属之会同县茶油、桐油与杉木为民生日用的主要经济来源,这说明当地的山林作物中,茶油、桐油等经济作物的地位已经高于林业。靖州绥宁县“环绥皆山,所产多枞木,杂树供城乡薪樵之资,间有杉木出境,并非木商来贸,俱系地贩采伐,扛运入河”。[8 ]432这说明绥宁县所产的木材不多,仅为当地小贩运出。潕水流域的沅州府开发较晚,清前期仍有较多的木材输出,如黔阳县的杉树“邑产最多”。[9 ]290辰州府在明代是重要的皇木供应地,明代时辰州输出木材的品种已有很多,根据长江下游芜湖关的记载,辰州出产“楠木、青柳木和茅洞杉板”。[10 ]30-36到清代,木材输出减少,“(楠木)以采伐者众,今则深山穷谷不数见,亦鲜有香者”。[11 ]300清代辰州、沅州府的木材输出,主要是当地苗民前往深山之中,“自行锯板,背运出售”,[12]448这表明当地的木材运输不便,没有形成大规模的采伐,所以只能苗民自行前去背运,而没有形成如锦屏、天柱等地运木出山的洪路。酉水流域的永顺府在雍正改土归流后才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因此在清中期仍有较多的木材输出,但到同治时,“杉,大者甚少”,[13 ]365说明到清后期永顺府的木材输出也减少了。常德府的木材以松树、柏树、枫树、槐树为主,杉树较少,雍正时期湖南巡抚王国栋奏报“自辰郡以下至武陵县河洑相距三百六十里,俱不产木”,[14 ]613这应该是王国栋的夸张之词,但也反映出常德府所产木材不多。

除了以上所提及的地区外,还有从广西转运而来的木材,广西和贵州所产的杉木由靖州过境,每年约值银10万两,过境松板每年约值银2千两。[15 ]369-370此外,洪江上游的城步县,虽属宝庆府,但其所产木材亦经洪江运送到洪江镇,城步县“外惟贩杉木,无他奇货”,[16 ]405说明杉木在该县对外输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由上可见,到清代时,沅水流域的木材主要来自上游清水江地区,中下游湘西地区的木材输出相较于明代已经有所减少。随着明代自然林的砍伐,湘西地区没有继续发展用材林的种植,而是转为种植周期更短,收益更高的桐树和茶子树,如辰州府“本地土产惟有桐油而已”, [17 ]90所产桐油遍行各地,沅州府、永顺府也大面积种植桐树。此外,清代湘西地区逐渐发展了手工业,将竹木进行了加工,不再销售初级的原材料,也是竹木输出减少的原因,如辰州府、常德府所产竹子很多,从康熙时开始发展了造纸业。到乾隆时,湘西木材输出主要是新开辟的苗疆,“查湖南苗疆地方崇山峻岭,多产木植……,将山木卖给内地商民,砍伐可以得价获利,且空出山场可施耕鑿,以资生计”。[18 ]90从中可以看出,苗民砍伐完原始林后,将留下的空地用于耕种粮食或其他经济作物,而不是营造人工林,这说明这些树木在砍伐后便不会再生。因此,到清代时,沅水流域的木材主要来源于贵州的人工杉林,湖南所产的原始林所占的比例很小。

二、沅水流域木材的运输与销售

沅水流域木材贸易的发展,促进了沿途木材市场的形成。由于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实行当江制度,即由茅坪、王寨、卦治三寨的木行轮流充当木材贸易的中间商,林农只能将木材卖给山客,上河山客不能冲江出卖,下河水客不能越江购买,双方必须前往三寨交易。因此,茅坪、王寨和卦治成了最上游的木材集散市场,“山产木植,历系附近黑苗陆续采取,运至茅坪、王寨、卦治三处地方交易”。[19 ]61木材从贵州进入湖南,托口与洪江是最上游的两个木材集散市场。托口为渠水与清水江的汇合处,从广西、靖州和贵州来的木材都要经此下运,早在明代就已有商人在此购木,“明时木商皆聚于此,以兴苗市场”。[20 ]40明末清初战争中,托口被焚毁,改移到天柱县的远口司,“康熙六年(1667)春各省客民自洪江群来,受厘迁市,供洪乡诛茅,荒出之下,聚者千家”。[20 ]40康熙时外来人口的移入,促使托口又兴盛起来,到乾隆时期,托口“上通贵州苗峒,巨木异材凑集于此,官之采办与商之贸贩者,皆就此估值以售,编筏东下”,[21 ]246已是一个庞大的官、商木材集散市场。洪江位于巫水与沅水的汇流处,沅水到此后水流变大,航运条件得到改善,而且当地有宽大的木坞,可以存放木材。上游的小排木材,下放至洪江,存储待售,售卖之后扎成“洪头”下放,因此成为沅水流域规模最大的木材集散市场。清代洪江为楚南大镇,百货鳞集,洪江当地建立了很多外地商人的会馆,这些商人不仅经营木业,还有其他如桐油、盐等,庞大的商人势力,形成了洪江深厚的会馆文化。木材从洪江下运,经辰关纳税,即到达常德府的陬市、河洑和德山集散,这里属于洞庭湖区,上游木材“中路生意放至桃源之陬市出售,长水生意则在常德揪,……越洞庭而达长江,供给沿江各大商埠之需用”。[22 ]由于洞庭湖水运凶险,特别是冬季时风浪很大,因此需要在常德改扎成大排。沅水流域的木材在上游本地销售较少,到常德后,山客和部分水客便不再继续往下游,而是在此将木簰售卖给大木商,所以在常德形成了木材销售市场。河洑和陬市相邻,雍正之前,河洑即已成为木材销售的行市,雍正朝辰沅靖道王柔指出,“商木采买之所,必于河洑木市会齐,始得发卖,从无途中拆卖之事”,[23 ]49他在管理辰关时,伪装成商人前往河洑的木行,查清了当时木材的实际价格。到咸丰时,“河洑及德山一带,实辰、常各属下游总汇之区,木簰均于此停泊”,[24 ]641木材贸易颇为繁盛。此外,德山、张家湾、万家嘴也是木簰的汇集地,这些地方也有一定的木材贸易。

木材运出湖南后,进入长江流域,沿途销售。首先是武汉市场。武昌在清代为华中地区的政治中心,汉口为清代四大名镇之一,整个武汉对木材需求量很大。这些木材最主要的是用于建造房屋,“楚省素乃产竹木之乡,民间庐舍多藉此以为篱壁”。[25 ]114其次,造船业的需求也很大,清代在武昌和汉口设有官船厂,负责制造湖广所需的漕船,随着水运的发展,民船、商船也大规模建造,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木材。此外,历次火灾、兵灾后,以及一些政府工程,都需要大量木材重建,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清政府兴办运河堤工,从汉口采购杉木八万根,并要求在六个月之内运到山东,[26 ]788由此可见汉口竹木市场规模之大。汉口的鹦鹉洲和武昌的白沙洲,是长江上游木材的集散地,其竹木“自湖南、贵州来者为多,自四川来者亦不少”。[27 ]106

再往下游,则到了南京市场。长江上游的木材,需要在南京改捆后再向各地运送,南京的木材市场在上新河,这也是龙江关所在的位置,明清时期湘黔有大量的木材运送至此,明代时上新河“数里之间,木商辐辏”,[28 ]19清初龙江关的过关木簰中,有“苗簰”这一类目。据经君健考证,长江上游运来的竹木在南京分为两路,一路从仪征或瓜州转入运河,运往山东、直隶或者京师;一路向南销往江浙、苏杭等地。[29 ]

沅水流域的木材贸易,受皇木采办的影响兴盛起来,但民用市场需求的扩大,民间贸易的数量远超皇木采办。清代规定湖南每年的皇木采办量为“桅木二十根,断木三百八十根,架木一千四百根,铜皮槁木二百根,共需木价银一千九百五十二两零”,[30 ]106这些木材全部运往北京。由于皇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损毁的情况,清政府规定采办官员可以多采购木材运往北京,这些官员据此私自购买木材,躲避关税,然后运往江南发卖,因此,江南的木材中有部分为采木官员、皇商携带而去。

沅水流域繁荣的木材贸易,使得该地进入全国市场。特别是清水江地区,由于山多田少,经济成分单一,该地区依赖于将木材输出,获得白银,以购买日常之需和缴纳赋税。咸丰时期,由于太平天国运动,长江堵塞,前来收购木材的徽州、江西商人减少,“木积如山,朽烂无用,苗人穷伐”。[31 ]349由于苗民贫困,无法交纳赋税,政府又不允许减税,在这一时期爆发了张秀眉动乱,这次动乱以台拱为中心,波及整个黔东南地区。抗战时期,清水江流域木材贩卖困难,当地苗民“经济来源断绝,更乏谋生之术”,[22 ]这说明清水江地区的经济已经完全融入了长江流域的经济体系中,市场需求是清水江木材贸易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沅水流域的竹木流通量及其规模分析

木材是传统社会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于木材产地和需求地的不一致,木材的长距离运输十分繁荣。清代所设的工部税关专征木材流通税,有些设置于木材的产地,如四川渝关、浙江南新关;有些设置于流通枢纽,如南京龙江关。这些工关留下的税收数据、征收资料,是研究清代木材贸易的重要资料来源,但除少数研究税关的学者对这些资料有所利用外,研究木材贸易的学者对这些资料的重视还很不足。为征收沅水流域的木材流通税,康熙后期辰关成为中央税关之一,辰关的设置为研究沅水流域的木材贸易提供了资料。

清代沅水流域木材贸易十分繁荣,史籍中对其情况也有一些记载,但以文字形容和抽象描述为主,严谨的数据难得一见。光绪《黎平府志》记载“惟杉木则遍行湖广及浙江等省,远商来此购买,数十年前则每岁可卖二三百万金,今虽盗伐者多,亦可卖百余万”。[32 ]301这两个数据既模糊,样本也太少,无法作为当地木材贸易量的可信资料。沅水中游的辰关是专门征收木税和盐税的工关,留下了康熙至光绪年间具有时间序列的税收数据,通过对这些税额的研究,可以对沅水流域木材贸易的流通量、价值量进行估测,并分析其时间变化趋势。

明代时沅水中游地区便有了一定的开发,明政府在辰州设有税课司,专门征收盐、木、油税,到清康熙时,木税关从税课司中分离出来,由辰州知府负责监收。辰关位于沅水与酉水交汇处,上通贵州东南部的黎平、镇远,下可达常德、汉口。辰关作为工部税关,负责征收盐税和木税,清代前期辰关有两个木税口和一个盐税口,其中木税关征收自上游而下的木材税,一个在府城南河五里之瑶湾,征收来自沅水上游,主要是清水江流域的杉木税;另一个在府城西之北河口,征收永顺一带贩卖而来的杂木税,[33 ]1704盐税口在城外东关,征收来自下游的淮盐税。咸丰十一年(1861)增加了常德武陵县河洑作为竹木税分税口,征收辰州至武陵的竹木税。

康熙四十八年(1709)以后,辰关木税定额为1030两,盐税为1370两,木税和盐税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3%和57%。雍正、乾隆、嘉庆时期,税收数额没有区分盐税和木税,但到光绪朝,两者有了明确的区分,因此可以利用光绪朝的比例估算雍正、乾隆、嘉庆三朝的木税和盐税所占的比例。根据统计,光绪时木税占税收总额的86.98%,盐税占税收总额的13.02%,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数据可能存在不小的误差。如乾隆《辰州府志》记载:“盐税较旧已三倍矣,木税较旧且十倍有余。”[11 ]171若按此估算,则盐税所占比例高达28.5%,但由于该记载没有具体的数据,且数据样本也少于光绪时期,因此只能作为修正比例的依据。据此,可以估算出辰关的木材流通情况。笔者利用木税的数据,根据辰关税则,推算出过关木材的数量和价值量,从而对辰关的木材流通进行量化分析。

对于利用工关税收数据反向分析过关竹木数量这一方法,石莹对其可行性、缺陷与问题、计算与估测的方法做了一些的说明,[34 ]给笔者很大的启发。对于这一方法具体应用于辰关的木材流通研究,笔者认为还需要做如下的解释:

1. 数据质量。一是税收数据的完整性,辰关的关税数据相对于芜湖关、九江关、临清关等重要税关而言,数据缺失较多,嘉庆、道光、同治三朝的数据仅有少数年份的记载,这三朝正是社会剧烈变动的时期,如太平天国运动对这一地区产生很大的冲击,“自咸丰二年(1852)军兴以后,江南道路不通,徽商裹足,江西商贩来者也很少。三年、四年、五年,税务短绌尤甚。自咸丰六年(1856)以后,江路渐通,辰关木税渐有起色,但仍难征收足额”。[35 ]501但由于缺失了关税数据,这一问题在表1中并没有得到体现,因此需要在分析时结合其他文献记载进行多方面的考察。二是税关数据的真实性,税收数据只能大致反映最低的木材流通量。首先是官员贪污会导致税收额的降低,辰关贪污案的发生不在少数,关书、胥吏及其家人等对商人的苛索也不会被记录在案;其次是商人们也会利用各种机会逃税,特别是在夏季涨水时,乘夜偷逃的情况应该也有不少;再次是关税的考核体制也会带来税收数额的不准确,无论是乾隆元年(1736)开始的与上年税额比较,乾隆十四年(1749)规定的与雍正十三年(1735)定额比较,还是乾隆四十二年(1777)实行的上三年税额动态比较,都会导致辰州知府不愿如实上报税额,特别是上三年比较之例实行后,官员在奏报本年的税收时只会让数据比去年稍微增长,以减轻以后的税收压力。作为主要征收木税的工关,辰关的税收应该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在气候条件较差的年份,应该会有一些减少,但乾隆后期的税收数据却表现得十分平稳,这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在缺乏商业统计数据的清代,税额数据作为具有时间序列的商品流通数量的记录,因此其在研究中仍有重要的作用,只是应谨慎地利用其中的信息。

2. 计算方法。一是利用木税税额计算木材流通量。辰关“木排以杉木为大宗,其余杉仿、杉板及杂木税甚微”[24 ]641,这与清水江木材多为人工杉木林符合,因此这里把税额全部认为是杉木的税收,但实际情况可能要比估算的杉木数量少一些。辰关的税则规定每银一两收税三分,即3%的税收比例,这一税率一直延续到光绪时期。雍正七年(1729)制定了不同尺寸杉木的定价,利用税收额、税收比例、税则,可以分别算出杉木流通贸易额。在雍正以后,随着原始林木开发殆尽,清水江流域的杉木开始以人工林为主,大约20~30年砍伐,所产杉木应该是以围圆3尺的杉木为主,因此以此进行折算,大致算出流通杉木的数量。由于资料有限,这里只能假定所有木材的周长均为3尺,而忽略其他规格的木材数量,存在一定的误差。二是在计算时把附加税做了剔除。附加税以耗羡盈余为主,光绪年间的奏折中汇报了耗羡盈余的数额,但由于附加税并不是在税则3%里征收,为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所以各类附加税、耗羡盈余等一律剔除。

由表1和图1可以得到以下两点认识:

1. 辰关的税收在清代前中期一直保持着增长,到咸丰以后才出现衰落。从康熙年间辰关开始设立后,由于税则和定额的原因,每年的税收额较少,雍正七年(1729)税则的修改,使得辰关税收快速增长。进入乾隆朝以后,辰关的税额先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时期,从一万二千两上升到两万两,乾隆中期以后,则趋于平稳,税收的波动主要表现为闰年与平年所收税额的不同。嘉庆时期,由于定额的修改,辰关的税额达到最高峰。咸丰以后,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长江水路受阻,徽商、江西商人都无法前来收购木材,当地爆发动乱,破坏了森林资源和当地原有的贸易体系,所以这段时间出现了税额的不足。应当指出的是,乾隆三十二年至乾隆三十四年(1767-1769)出现了一个小高峰,随后下降,这是因为税关数据只有1767年和1769年两年,这两年的关期内正好都是闰年,所以税额较多,出现了伪高峰,应予以修正。

2. 辰关的木税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清水江木材的贸易情况。从数据质量最好的乾隆朝来看,从乾隆初到乾隆二十六年(1761)是增速最快的时期,乾隆二年(1737),辰关税收12546两,乾隆二十六年(1761)辰关税收20055两,年均增长率高达19.7%,税收的快速增长与木材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这既是因为当地开发的加快,也是因为市场需求的扩大,无论是汉口市场,还是江南市场,在乾隆时期都快速发展,对木材的需求不断提高,从而促进税收的快速增长。

四、结 语

清代以来,沅水流域木材贸易的发展,向汉口、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北京提供了大量木材。受地理环境和经济开发水平的影响,清水江地区在清代发展了人工营林技术,杉木种植、砍伐与贩卖成为当地最重要的产业;湘西地区在原始林砍伐后,转而发展多种经营的山林经济,木材输出数量减少,因此,清代沅水流域的木材输出,主要来源于清水江地区。清水江地区的木材虽然需要经湘西外运,但由于当地经济水平不高,对木材的需求很小,因此以集散市场为主,从上游而来的木材运到汉口后,才开始沿长江售卖。清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长距离的运输贸易调剂了各地的余缺,商业化成为促进各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沅水流域将木材等资源输出至长江中下游、华北地区,又从江南、汉口输入棉布、食盐、日用百货等商品。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杉木种植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产业。因此,以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为特征的斯密型经济发展方式,[36 ]促使沅江流域融入国内市场。

通过对辰关税收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乾隆朝至嘉庆朝是木材贸易最兴盛的时期,咸丰以后,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逐渐衰落。木材为可再生资源,但很多地方在砍伐后,由于没有人工营林技术,木材资源逐渐枯竭,从各地工关的税收情况来看,如四川渝关、浙江南新关、山西武元城等税关,在乾隆以后都出现由于木材过关数量减少,导致税收不足额的情况。辰关直到嘉庆后期仍能保持税收的增长,说明沅江流域,特别是上游清水江地区,很好地保持了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主要得益于当地苗族、侗族的人工营林技术,说明在经济开发的同时,也可以因地制宜地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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