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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形态与功能*

2017-01-30

教学与研究 2017年5期
关键词:边界全球化建构

陈 华



全球化时代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形态与功能*

陈 华

国家认同;国家边界;全球化

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国家认同的边界不再单一。国家认同的边界可分为自然地理边界、政治法律边界和历史文化边界。自然地理边界强调清晰、准确,政治法律边界强调独立、完整,历史文化边界强调包容、融合。国家认同三种边界的功能与相互关系是:自然地理边界承载历史文化边界,传续政治法律边界;政治法律边界确认自然地理边界,保护历史文化边界;历史文化边界宣示自然地理边界,巩固政治法律边界。对于不同的国家认同边界应当采取不同的认识与应对策略:清晰的自然地理边界应当坚守,灵活的政治法律边界应当调整,模糊的历史文化边界应当接纳。承认并区分国家认同存在不同类型的边界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主权国家都存在于一定边界所划定的时空范围之内。全球化日渐加深的背景下,主权国家作为最重要的国际事务主体,互相之间表现为自然资源方面的争夺、政治法律方面的合作和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不同方面的不同处理方式,既是国家边界及内涵发生变化的结果,也是国家认同需要区分不同类型边界的重要原因。

一、国家边界的观念与形态

国家边界是分隔国家间领陆的界线,也是确定国家领海与公海、国家领空和外层空间的想象的界限。国家边界在陆地和水面上是一些真实或假想的线,在空中、水中和底土则是沿着这条真实或假想线伸展的垂直面。[1]国家边界确定了国家领土的范围,也确定了该国公民的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文化生活的活动范围,同时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范围。国家边界与国家的自然资源、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二战以来,以主权独立为基本原则的民族国家纷纷兴起并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主体,民族国家领土的确定、人民的繁衍生息、主权的行使,以及领土、人民和主权三个基本构成要素之间的整合,均是在由一定边界所划定的时空疆域之内。

国家形成之后,国家边界和主权观念也在不断调整。阿伦·梅吉尔把现代的国家边界(borders)描述为“线状”,称之为将一块领土从另一块领土中划分出来的界线。前现代时期的国家之间的界线则被描述为“带状”的frontier,即中文语境中的“边疆”、“边境”、“边陲”等,那些“得到精确界定的民族国家的边界是一个近来才有的发明。”[2]在欧洲,各个国家之间边界的划分和主权的归属大约是从17世纪开始,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标志着欧洲各民族国家的主权和边界初步确立。18世纪末,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使国家的主权和边界观念进一步清晰,《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表达的“主权在民”思想逐步成为托马斯·潘恩的“常识”。现代世界的基本格局逐步形成于19世纪,许多传统国家在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过程中也逐步形成了现代边界。中国于19世纪60年代开始在东北、西北、西南等边境地区以被强占固有领土为代价与俄国、越南、缅甸、印度、尼泊尔等划分了国界,大体上形成了现代中国的领土范围。作为殖民地的广大亚非拉地区,基本是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开始由进行殖民的西方列强人为地划定边界,这也是非洲一些地区至今仍然持续的种族冲突的原因之一。进入20世纪,飞机的发明和在军事、民航领域的迅速应用,使传统的国家领土拓展至领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国家大量兴起,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联合国宪章》等国际公约中得到进一步肯定,割让、征服等获得领土的方式被否定。

除地理和空间意义上的国家边界以外,在现实的划界实践和有关的理论探讨中,人们对国家边界也有一些其他认识。国家边界的划分有两种原则性方法,一是以自然地形为依据,二是以自然语言为依据。自然地形划分国家边界是指相邻两国应该以山脉、河流、海洋等起到天然分隔作用的地形作为划分国界的依据。自然语言划分国家边界是要把同一民族或操同一种语言的居民都划归于一国。在实际运用中,这两种理论原则都各有问题,按自然地形划分国家边界有可能把同一民族分割到两个国家;按自然语言划分则难以解决多个民族交错混居的实际问题。因此,各国确定边界时往往是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同时参考两种方法。法国学者吕西安·费弗尔是较早关注国家边界和边疆问题的西方学者,他在《地理环境和人类进化》一书中提出用现代的国家边界观念去理解前现代的国家边疆是不对的,认为边界是基于传统而不是天然形成的。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人类政治共同体,民族国家既是一个“空间”的概念,也具有深厚的“时间”内涵。我们通常较多地关注到了国家的空间维度——制图意义上的国家,但是这样的国家概念主要是被限定于自然地理边界之内,缺乏历史文化演进的“时间”内涵。国家的时间维度在我们国家观念的形成和国家认同的建构过程中十分重要,文化共同体的历史记忆是国家时间维度的重要呈现方式。杜亚泉曾对国家的时间意义做过这样的表述:“国家者,国民共同之大厦。我国民生于斯,聚于斯,而不可一日无者也。且国民之共同生聚于斯者,不仅限于现代之国民而已,其先我而死、后我而生者,亦皆赖此以生聚。故国家非一时之业,乃亿万年长久之业。”[3](P130)

二、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及其内涵

任何形式的人类共同体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活动,人类目前理解能力范围之内的社会事物理论上都应该是有边界的。没有边界,一定区域内的人群就难以有效开展政治活动。边界是建构认同的前提与基础,确定边界的过程也就是共同体认同建构的过程。国家认同是公民对所属国家基于情感、信念而产生的感性皈依和基于认知、判断而产生的理性赞同,并由此获得相应的群体意识的结果及其过程。国家边界的概念与内涵决定了国家认同也存在不同的边界形式。俞可平把国家认同描述为“国民对本民族和本国家的语言、文化、传统、边界、制度、价值、利益和身份的一种自觉的认可和接受”,[4]实际上也明确指出了国家认同的不同侧面。国家边界对于国家认同的重要性在于,“边界和公民身份一起表明了社会成员和非成员,并从‘我们是谁’和‘我们不是谁’两个方面界定了社会政治共同体,种族、语言和文化仍是社会内在的显著标志。”[5]如果国家仅仅是一种制图意义上的存在,那么自然地理意义上的国家边界完全可以清晰地区分国家的界限。但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国家除了必备的领土要素之外,还凸显了其特定人群在某固定的地理空间中结成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和政治法律共同体的意义。根据国家边界的不同类型和国家认同的构成要素及表现形式,本文尝试把国家认同的边界分为三种类型: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和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

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强调清晰、准确,政治法律边界强调独立、完整,历史文化边界强调包容、融合。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国家均有明确的空间限制——领土范围之内,国与国之间空间界线最容易划定,因此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表现为固定与清晰。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有对抗性,但不具有排他性,政治法律边界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现时,国与国之间的主权界限也较容易确定,因此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表现为变动与调整。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既不具有对抗性,也不具有排他性,历史文化边界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有较大的伸缩范围,国与国之间的文化界限最不容易区分,因此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表现为销蚀与模糊。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自然地理边界仍然为各国严防死守,因为自然地理边界涉及一个民族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提供了物质保障,人们的领土认同仍然表现强烈,难以松懈;政治法律边界越来越容易跨越,因为在政治法律方面的国际沟通与合作愈发密切,主权国家对主权的让渡越来越多,人们对于主权的认同也开始表现出更多的宽容和退让;历史文化边界越来越被销蚀而变得模糊,无边界的文化、科学研究、教育、经贸等交流活动十分频繁,人们的身份认同表现模糊,甚至出现所谓身份认同危机。

国家认同既具有原生性也具有建构性,其原生性和建构性在三种认同边界中表现不同。其中,最容易发生改变的、亦即最具建构性的是自然地理边界,虽然用强权手段改变国家边界或者抢掠他国领土的做法已经不为国际社会所认可,但是一个条约、一场战争、一次公投还是能够使之改变。政治法律边界具有明显的建构性,一场选举、一次革命、一部法律就可以改变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有效的政治参与可以增强公民的国家认同感,当民族国家面临危机时,也可能改变人们对国家政权合法性的理解。比如中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抗日战争,使国民政府能够迅速获得国民的认可和反对党的支持。相比之下,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则具有较多的原生性,历史文化方面的认同涉及人类共同体的生活习性、审美情趣、道德立场和价值观念,远比自然地理边界、政治法律边界更为稳固。

国家认同三种边界的形成时间、建构方式与过程均有所不同。中国、法国等一些传统国家,其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的形成要早于其自然地理边界的形成。二战之后亚非地区的一些民族国家是先形成了国家的自然地理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然后才去逐步建构历史文化边界。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则是在首先有了充分的政治法律共识基础上才逐步形成自然地理边界和历史文化边界的。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边界形成的过程是不一样的。中国有漫长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文化,古代的“夷夏之防”就是确立古代中国的文化边界,近代中国确立文化边界的主要工具是民族主义。王明珂对“华夏边缘”的研究实际上也是考察中国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从文化的角度来确定国家边界,使中华帝国建立了独特的朝贡体系和“天下观”,其“番邦”只是文化意义上的中国的“他者”,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其他主权国家;其“藩属”体系中的蒙古、西藏、新疆以及朝鲜、安南、琉球等,也不是近代西方意义上的殖民地。相比之下,美国则是近代社会精英们在“清醒的意识中构想出来的国家”,而不是从古老的过去演进而来的国家。美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民主、自由、良知的认识及对幸福的追求。它反对旧世界对人性的束缚和压抑,承诺在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下,公民享有均等的机会和个人自由。”[6](P333)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与政治法律边界的建构方式也有所区别。在文化方面,国家认同建构的主导力量往往会致力于国内各族群之间的和解与平等团结、民族共同历史记忆的书写、民族精神的塑造、国家民族集体记忆的增强、不同社会阶层相互包容与理解的增进、不同地区之间人员经济往来的增多等。在政治方面,国家认同建构的主导力量则会注重国家领土与主权完整的维护、公民身份与权利的确认与保护、国家安全或者强盛为共同目标的树立、国家政治活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国家各项社会管理政策的制订与实施等。

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建立在国家认同的概念与理论基础上,是对国家认同所做的进一步探讨,在认同主体、认同对象、形成动力、价值功能等方面均明显有别于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当然,国家认同与政治认同、文化认同之间也存在着复杂而深刻的互动。“文化认同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文化的承认、认可和赞同,由此产生归属意识,进而获得文化自觉的过程。”[7]文化认同的形成和发展,既与民族相关,也与国家政治生活相连,文化认同及其鲜明的群体特征和顽强的价值表达必须以具体的国家为载体才能够呈现。文化认同强调族群性和原生性,不具有制度性。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是国家内部各族群在国家观念之下的沿革历史与文化边界,是在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是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历史上和现实中,文化认同的边界与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确实有较多的重叠,但是两者边界也极少完全吻合。政治认同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一种对国家、政党、政治思想在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感。在社会中,人们常会在一定的社会政治关系中确定自己的身份,如把自己看作国家或某一地区、某一阶级、某一政党的成员,并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一政治角色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现象就是政治认同。”[8](P16)政治认同的对象可以是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治权威、政党等;而国家认同的对象是国家,其中对主权合法性的认同就是指对国家的国体政体等基本制度、对国家政治活动运行系统与方式、对国家法律制度及其权威性的承认和参与,是一种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所肯定所产生的政治性认同。

三、国家认同三种边界的功能与相互关系

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各具功能且互相支撑、密切联系。三种边界之间的互相支撑与联系保证了三者的大致重合,三种边界的大致重合构成了民族国家作为国际社会活动主体和政治实体的相对稳定空间,因而民族国家的时空形态在全球化背景中得以维持。

1.自然地理边界承载历史文化边界,传续政治法律边界。

一个国家民众的国家认同感的萌生,首先自然地包含着对本国地理环境等自然要素的认知,包括国家的边界、位置、疆域、山川地貌、气候条件等自然地理特征以及人口、人种、物产等人文地理特征。国家边界能使责任和权力在一块特定的领土内清晰展现,精确的国家自然地理边界可以降低乃至避免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一定范围内的领土是人类繁衍生息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共同体创造、传承文化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前提。一定的社会活动,总是要在一定的地域上展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离不开土地,每一个人类群体都是在脚下的土地上生存和发展。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农业是“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方式。”[9](P31)

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影响历史文化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着不同人类共同体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特征和人群分布状况。“不同的共同体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10](P407)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发展也就具有不平衡性和多样性。有的面对海洋,有的面朝黄土;有的游牧,有的农耕。越是在人类发展初期,生产力不发达的时期,人类活动和发展越受制于自然地理条件。“国家政权的疆界,也是民族共同体价值的边界,民族国家并没有义务对国界外的族群承担义务。”[11]民族国家的主权范围仅限于自己的领土,也仅仅有义务保护本国公民,建立在自然地理边界范围内的国家权力边界是清晰无疑的。在共同的地域中生活能够产生基本的身份认同,也是产生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的基础。“疆域、边界的界定往往能够产生身份认同。获得共同的治理、接受共同教育、参与或应对相同的权力中心,单单这一事实便超越了共同归属的表象,产生并强化着一种共同身份的情感。”[12](P12)国家领土内的一些具有显著特点的自然地理标志物,也以“符号化”的过程和方式促进历史文化边界的形成,并强化国家认同的建构。“符号形成过程也是不断创造文化的过程,个体通过符号系统互动,形成自我认同和民族认同。”[13]地理“符号”是民族文化构成的重要因素,也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形成本民族历史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的标志物。中国近代社会转型和国家认同的建构过程中,“黄河”作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的文化地位被提炼出来,纳入中国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内,成为国家认同的符号。

2.政治法律边界确认自然地理边界,保护历史文化边界。

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关涉社会秩序和政治权威在什么边界范围内被认可和服从。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的确立,有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制约。外部主要依赖于国际社会共同承认的条约与准则,以界定、承认和保护国家主权为目的;内部主要来自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创设,政治合法性的获得以及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实践,以确认公民政治身份和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的形成在于国际和国内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创设,法律制度的创新与调整也会引起政治法律边界的重新划定。

从外部看,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就是国际法框架下的国家主权边界。国际法对国家主权的界定和保护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主权观念是当今世界秩序和国家间关系的基石。理论上,国家主权具有不受他国支配的独立性,具有不分大小强弱的平等性,具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排他性。国家主权的赋予是无条件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全体国民作为主权者不受法律约束,主权者行使权力时产生的命令就是法律。但是在国际关系的具体实践中,国家主权的独立性、平等性和排他性都不可能做到绝对。二战以来,随着国际组织的增多和作用日益显现,国家主权的绝对性更是大大降低,一个主权国家加入任何国际组织都是对国家主权的一种让渡。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的部分让渡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并不意味着对主权的根本否定。相反,这种让渡一定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主权为前提的,而且也是有选择的。”[14]从内部看,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强调的是作为民族国家的民主意指,即在民主制度框架下通过法律程序获得政治合法性,从法律意义上明确了谁是国家的主人。尽管国家主权是抽象的,但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却是具体而明确的,因此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也是相对明确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国家主权被神圣地赋予各国君主,主权、领土都和君主紧密相联系,君主对于国家主权的行使简单明了:“朕即国家”,君主行政权力控制的边界就是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随着18世纪的美国独立和法国大革命,民族国家的主权观念发生变化,主权合法性的来源由“神圣”转向了人民,人民授予的主权使民族国家认同产生了新的历史文化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

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对自然地理边界和历史文化边界产生着重要影响。历史文化认同仅仅是国家认同建构的资源,并不必然形成国家认同,必须经过政治层面的动员和法律层面的组织才能建构成为国家认同。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有助于自然地理边界的巩固和历史文化边界的区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强而有力的国家认同和内部政治合法性可能会推动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的扩张。理想状态的单一民族国家,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常常高度一致,国家认同感较强,国家权力更容易做到集中并有效运用政治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多元文化的多民族国家中没有了清晰的历史文化边界,则政治法律边界的调整和国家权力的有效集中就成了保证国家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在法国,一旦入籍就当即获得完整的法国政治身份和公民的所有权利,即明确了法国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而同时,法国的文化政策也拒绝了“多元文化”空间,明确限制了少数族裔的在国家认同中的历史文化边界。国家权力建构国家认同的傲慢在此充分显现,虽然这样做并不成功。

3.历史文化边界宣示自然地理边界,巩固政治法律边界。

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确定了一个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创设土壤和运行空间。人类的文化共同体总是活动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空范围内,政治法律作为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产物,也必定根植于其历史文化传统之中,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黑格尔说“一个国家的宪法不是细心抉择的结果,而是民族精神的产物。”[15](P2)中国“夷夏之辩”的传统文化思维和“大一统”的核心文化价值都在近现代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今欧洲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当然与欧洲各国从理论和实践上主动建构、大力推动一体化的欧洲有关,但是显然也与欧洲历史上多次出现统一帝国、欧洲国家之间有着共同的历史与文化有关。《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承认了各民族国家的疆域与主权,但并没有从历史文化上割裂欧洲,基督教文化使欧洲具有超越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认同基础。欧洲作为欧洲各国民众认同的新的共同体,虽然国家之间还存在鲜明的自然地理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但各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边界相当模糊。

全球化使人口、资源与信息流动的速度加快、规模加剧,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也在大量移民所带来的文化差异和价值冲突中变得愈发模糊。一方面,广泛深入的文化交流、价值渗透使全球范围内达成了某种程度的普遍的价值认同,超越民族国家的各种国际组织催生了“跨国家认同”、“超国家认同”现象。另一方面,“移民”不仅是一国到另一国的自然地理空间的移动,还面临着更为深刻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系统的转换。全球化背景下,“移民”行为通常是民众的理性选择,但是一个人虽然可以选择自己的国家身份,却无法选择自己的民族出身和文化基因;虽然有权选择居住国,却无法由新居住国的自然地理和政治法律来决定是否在文化上被接纳与承认。因此,历史文化边界巩固政治法律边界的意义在于,被动的公民身份并不能够成为国家认同的确证,主动的文化皈依才是国家认同的价值基础。

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呈现出明显的原生性特征,它能够推动自然地理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的建构与形成,但其自身却很难在自然地理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的基础上进行短期建构。三好将夫曾经讨论过二战后因殖民主义退潮而大量兴起的民族国家建构国家认同的困难。殖民地人民在反抗殖民主义压迫的斗争时,他们的身份认同并没有什么困难,与殖民者的仇恨与对立足以清晰地划分他们的认同边界。获得独立以后,殖民统治者和殖民地人民“都把由殖民地构成的制图单位(the cartographic unit)看作是一块具有历史自主性的领土,即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具有它自己的民族历史、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凝聚力,以及由国歌、国旗、博物馆和地图象征的国家机器。然而……实际上它既没有自己的历史也没有任何逻辑能够让刚刚获得独立的人民相信它的合法性或真实性。”[16](P487)这些从殖民地演变而来的新兴民族国家还只是完成了地理和人口单位的逻辑演进,获得了政治共同体的外部承认,但是在历史文化方面仍然面临着国家认同建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巨大难题。同样的难题也出现在基于意识形态或其他政治原因而组成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国家当中。这些国家因为宗教文化原因无法形成与自然地理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相一致的历史文化边界,难以建构高度的国家认同,最终不得不归于解体。二战之后,从早期的“印巴分治”、新加坡独立,到后来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解体,再到本世纪的南北苏丹分离,这种现象在世界范围一直不时出现。可见,没有确立相应的国家认同历史文化边界,只有清晰的自然地理边界和某种非传统因素形成的政治法律边界,并不足以建构坚韧的国家认同;一旦出现合适的条件,就可能会按照历史文化边界的走向与范围解构旧的国家认同,重新建构新的国家认同。

四、区分国家认同三种边界的意义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和加快,文化多元、政治合作已然成为无可阻挡的趋势,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也在此过程中分别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主权国家仍然是世界范围最为重要的政治共同体,国家之间应当存在明确的地理边界和主权边界,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依然界线清晰;虽然国际组织、双重国籍、世界公民、欧洲认同等现象被视为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被突破的重要表征,但正常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还仍然难以真正打破国家认同的政治法律边界的坚实壁垒;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已经在越来越多的交流中变得模糊。承认存在不同类型的国家认同边界,对于不同的国家认同边界应当采取不同的认识与应对策略:清晰的自然地理边界应当坚守,灵活的政治法律边界应当调整,模糊的历史文化边界应当接纳。

承认国家认同存在不同形式的边界,有助于主权国家在顺应全球化这一基本发展趋势的情况下,消除全球化带来的关于国家观念和国家认同的一些困惑,增强国家认同。全球化引起的国家观念和国家边界的新变化为国家认同带来了许多困惑与矛盾:跨国公司和消费主义所导致的“无边界经济”现象要求打破国家边界,使人的流动与贸易一样容易,但是人口流动会带来国家认同的弱化、身份认同的困惑和国家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而削弱以边界为限的国家主权的行使;各个主权国家既推动着全球范围内的人口流动、文化交流、政治合作以适应全球化的发展,又坚守着国家主权和国家边界的独立与排他,甚至加强了对领土资源的争夺。正是在这样充满矛盾的环境中,人们的国家认同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国家边界和国家认同变得复杂了:自然地理边界逐渐清晰的同时,历史文化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当今世界,民族国家的对抗性主要是来自国家间的自然地理边界,而不是历史文化边界和政治法律边界。如果我们只强调国家认同自然地理边界的坚守而忽视政治法律边界的调整和历史文化边界的接纳,那么国家间的对抗性就会大大增加。强制移民和种族灭绝政策一再出现,正是人们盲目追求国家认同边界的清晰、不知其中历史文化边界具有模糊性的结果。

承认国家认同存在不同形式的边界,有助于认清国家认同危机的实质。国家认同危机实际上主要是政治法律边界调整引起的认同重构和历史文化边界模糊导致的身份焦虑。在许多人看来,全球化削弱了国家边界的功能,是对国家主权的一种冲击和挑战,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对民族国家及其主权的侵蚀和削弱。一些国际组织和机构已经承担了越来越多的以前只能是主权国家才承担和执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职能。如乔纳森·弗里德曼所说:原有的认同被削弱和新认同的出现,“在领域被界定的由国家治理的社会中,在成员关系的抽象意义上,‘公民身份’这类的成员关系消解了,被建立在‘原初忠诚’、族群、‘种族’、地方社区、语言和其他具体文化形式的基础上的认同所替代。”[17](P128-129)但是,民族国家作为最主要的政治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其个体成员身份的制度化仍然十分牢固,并不会轻易被消解。全球化不会消解文化身份,也不会消解政治身份,而是赋予了民族国家成员以新的文化身份和政治身份,在特殊环境中制造多重身份。全球化既不会强化身份认同,也不会弱化身份认同,而是“模糊”身份认同。民族国家作为参与国际事务的最重要政治组织形式并没有衰落,只是其传统的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发生了变化。跨国公司和消费主义重新建构了一套国家认同的新规则,认可并接纳模糊的历史文化边界,调整并适应灵活的政治法律边界。

承认国家认同存在不同形式的边界,有助于重新认识国家边界与国家主权。全球化并没有挑战国家主权,只是改变了原有民族国家的主权范围和边界观念;全球化改变的不是主权国家的地理边界,而是国家的认同边界,且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理论虽然受到挑战和冲击,但是国家的主权、领土的统一性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即使像欧盟这样一体化程度很高的地区,国家间开放边界也只是促进民族国家利益的一种手段。全球化不但没有否定国家边界的重要性,而且还要既维护好国家的“有形边界”,也要维护好国家的“无形边界”。国家边界的功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国家利益和国家主权独立的本质却没有改变。那种认为全球化导致国家认同危机的判断实际上并不准确,认同危机通常是对原来已经建立的认同的否定与消解,但是从国家认同的三种边界来看,在可见的将来,无论否定或消解哪一种边界都是比较困难的。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国家主权会有部分的让渡,但总是在强调主权平等的基础上的主权让渡。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边界或许会变得模糊,政治法律边界或许会做出调整,但国家认同的自然地理边界仍然十分清晰,各国对于生存空间的争夺在可见的将来仍然十分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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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蔚然]

Three Boundary Forms and Functions of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Chen Hua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Guangzhou, Guangdong 510303)

national identity;national boundary;globalization

With the deepening of globalization, the boundary of national identity is no longer a single one. The boundary of national identity can be divided into natural geographical boundary, political legal boundary and historical cultural boundary. The boundary of natural geography is clear and accurate. The boundary of political law is independent and complete. we should adopt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and coping strategies to the different boundary of national identity. Clear geographical boundaries should stick to. Flexible political and legal boundaries should be adjusted. Fuzzy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oundaries should be accepted.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cognize and distinguish the different types of national identity.

* 本文系2016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国家认同:全球化时代国家形象建构的着力点”(项目号:2016MZXY24)的阶段性成果。

陈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广东 广州 5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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