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应对
2017-01-27张宇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
张 宇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应对
张 宇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改革命题的提出对我国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应对进行分析,希望为检察机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启发和参考,使其能够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更好的审视,为改革及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审判为中心;检察机关;应对
以审判为中心相关命题的提出能够对原有“侦查中心主义”方面的负面影响进行减少,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为司法正义和公平奠定坚实基础。诉讼阶段论相关模式中的几个阶段工作具有循序和扁平化格局的设置,对审判环节主导作用未能产生足够重视,并且过于强调侦查取证职权作用,审判权和侦查权错位等问题可谓是冤假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下面对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应对进行阐述。
一、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机关面对的挑战
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公诉办案模式方面的问题对检察机关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负面影响,此外检察工作压力较大、公诉人自身能力素质方面的不足等问题同样对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阻碍,下面结合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机关面对的挑战和问题对其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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