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制度性对策
2017-01-27刘晓乐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
刘晓乐
吉林开祥律师事务所,吉林 长春 130000
政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制度性对策
刘晓乐
吉林开祥律师事务所,吉林 长春 130000
从目前来看,国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发展比较成熟,但是,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制度建设不完善,还有很多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法律顾问的地位进行确定,并需要明确法律顾问的地位、权利、职责,这样才能够建立科学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对策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当中,政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能够对法律意识不断觉醒、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的社会大众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当前我国确定的法治中国、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的整体建设目标,也对我国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新的要求。
一、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当中明确指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需要在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以及“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无疑深化以及细化对于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要求。但是,从目前来看,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过程之中,地方政府并没有完全理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义,而仅仅将其理解为聘请知名的律师,将一些日常的事务性、商务性的事宜交友聘请的法律顾问处理。地方政府对于法律顾问制度的这种理解与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初衷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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