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普遍服务中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2017-01-27李梦琼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
李梦琼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7
电信普遍服务中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李梦琼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7
随着通信事业的飞速发展,我国电信市场已跃升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但其规范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其规模化程度。在三网融合的科技和经济背景下,普遍服务中矛盾日益尖锐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电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制定专门的电信法,通过法律授权,建立新的成本补偿机制,落实普遍服务等规范化措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向。
电信立法;三网融合;普遍服务
一、我国电信普遍服务的现状
普遍服务,是指“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服务,而且服务质量和资费一视同仁。”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宽带,普遍服务中,普及率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相对网民月收入而言,高昂的上网费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普通民众关注的焦点。
工信部的相关资料表明,2015年初统计的上一年度的数据反映,该年的通信“村村通”工程任务圆满完成,使得更多人能够享受到电信的普遍服务,全国有近93.5%的行政村实现了连通宽带,95.8%的自然村(特指有20户以上的)可以接通电话,86%的乡镇都完成了信息下乡活动;已经对较集中特困区域的1.8万余个行政村及1000余个偏远贫困农村中小学开通宽带。
2014年4季度全球固网宽带平均网速为4.5Mbps,网速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韩国22.2Mbps、香港16.8Mbps、日本15.2Mbps、瑞典14.6Mbps、瑞士14.5Mbps。中国平均网速为3.4Mbps,位列全球8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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