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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中技术侦查证据适用问题探究
——以审判为中心为视角

2017-01-27刘继根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

刘继根

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6



毒品犯罪案件中技术侦查证据适用问题探究
——以审判为中心为视角

刘继根

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6

面对日趋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技术侦查措施是目前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维护公众健康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侦查实践中广泛应用的新型手段。然而,技术侦查证据在实际适用中却面临诸多困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下,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笔者以最大程度发挥技术侦查证据的证明力为基点,提出了技术侦查证据适用的四种路径选择,希望在打击毒品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毒品犯罪案件;技术侦查证据;审判为中心;适用

近年来,因毒品犯罪手段多样性、隐蔽性和智能化等特点,采取通常侦查手段或措施获取有效证据的难度加大。侦查机关在办理毒品案件中已广泛使用技术侦查措施,但据此获取的技术侦查证据在具体适用中存在较多问题。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实践中需进一步提炼有效做法,提高技术侦查证据的适用效果。

一、毒品犯罪案件中技术侦查证据概述

(一)毒品犯罪案件中技术侦查证据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案件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采取专门技术手段或特定方法获取犯罪线索、犯罪情报及证据的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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