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三重境界”,争做“合格法官”
2017-01-27刘念虎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7年1期
●刘念虎
锤炼“三重境界”,争做“合格法官”
●刘念虎
“合格”看似简单,甚至有人反问“我不合格吗”,但知易行难,既要辩证思维认识,又要与时俱进努力。尤其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想成为一名合格法官,需要咬定“忠诚、干净、担当”目标,不断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锤炼自我,努力达到“三重境界”:
一、学习之境界——知不足,无止境。古人讲“腹有诗书气自华”。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应当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境界、一种追求,让学习成为个人成长进步的阶梯、矫正人生航向的罗盘,真正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一是以学习定航向。“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学习可“补精神之钙”、铸“党性之魂”,培养大眼光、大胸怀、大境界,善于登高望远,但又防止好高骛远。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我党“核心凝聚、集体坚强”贡献微薄之力,以执著我的梦去助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二是以学习补短板。当今社会瞬息万变,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每个人不可避免面临“本领恐慌”“能力不足”。这就需要坚持“每日三省吾身”,常怀“空杯状态”,认清能力短板,适时归零学习,周而复始磨练,常年累月积累,定会从量变到质变,此时“蓦然回首”,于“灯火阑珊处”领悟学习真谛,正所谓“学习不能增加人生长度,但可以积淀人生厚度”。三是以学习强实践。古人云:“世事洞明皆学问”。司法是一门实践艺术,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懂得社会、熟悉国情、了解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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